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正文

不辞而别16年抛“妻”弃子 儿子法庭上喊声“爸”
与当地女子一见钟情举行婚礼,儿子2岁时偷回衢州
2018-07-10 09:33:4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盛伟 通讯员 钱俊皓

qjwb20180710a0008v01b018.jpg

  王璐/绘

  浙江在线7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盛伟 通讯员 钱俊皓)18年前,30岁的衢州人朱南在安徽做生意,与当地女子杜茜相爱并举办婚礼摆了喜酒(并未登记)。随后,他们很快生了儿子。

  但在儿子2岁时,朱南不辞而别回了衢州老家,还又与人登记结婚,生育了一对儿女。

  16年来,朱南断了安徽那头的联系,一直瞒着现任妻子。

  不久前,16年没联系的前任和儿子找来了,还把他告上了法庭。朱南急了,哀求法官和前任妻子,千万不要惊动现在的家!

  日前,法官顺利调解好了这桩纠纷案。

  偷偷返乡

  一别就是16年

  2000年,30岁的朱南来到安徽省淮北某镇做小生意,与当地女青年杜茜一见钟情互生爱意。次年农历8月,朱南在杜茜家中与杜茜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去登记申领结婚证。随后两人生育一子,取名杜胜。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朱南因生意不太顺利决定回衢州发展。谁曾想,这一别,十六载。说到原因?朱南称“自己也讲不清楚”。

  她无法联系到朱南,也不知道朱南老家的地址,无奈之中,杜茜自然独自承担起儿子的抚养义务,为了找到朱南,2015年,杜茜来到杭州打工。她一有空就打听在一起打工的浙江人。后来,她碰到了朱南的一个远房表妹方琴。杜茜说,儿子还不知道自己爸爸的模样,想见爸爸。另一方面,儿子上高中了,学习费用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想让朱南承担一些做爸爸的责任。

  去年年初,杜茜找到了朱南。朱南表示很想见见自己的儿子,但表示家里的经济全都由现在的老婆掌管,自己身边没有几个闲钱。不过,他会想办法筹点钱的。一年过去了,朱南既没有给钱也没有联系过杜茜,这让杜茜很失望。今年1月16日,杜茜把朱南告上了衢州市衢江法院,要求由被告朱南支付儿子杜胜的抚养费每年1万元,从2002年起至儿子独立生活止。

  朱南接到法官的电话后,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法庭处理,但恳求法庭保密,千万不要让他现在的老婆孩子知道!他还专门打电话安慰杜茜,不要着急,他会想办法给钱的,还拜托杜茜千万不要到他家里去。

  杜茜称,自己的身体不是很好,“儿子马上就要高考了,钱的事情你应该放在心上,不到无奈的时候我不会找你的”。

  第一次结婚没登记

  他不存在重婚问题

  前段日子,一别十六载的杜茜、杜胜与朱南在衢江法院民事法庭上相见。

  “杜胜,快叫爸!”杜茜指着朱南,示意儿子叫爸。杜胜喊了一声“爸!”瞬间,朱南眼里就飙出了泪水,他一把将儿子拉到了怀里,说爸爸对不起你,爸爸欠你的太多了。

  调解时,承办法官背靠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庭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目前,朱南在家务农,农闲时出去打临工,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生活上有一定的压力。且其妻主管家政,其本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如果按要求,从出生起每年付1万元,算到今年要付17万元,这笔钱可能很难兑现。

  承办法官告知朱南,杜胜虽是非婚生子,但杜胜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同样的权利,他作为父亲必须承担支付杜胜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法官称,朱南对儿子10多年未尽抚养义务,朱南是可以被起诉遗弃罪的。另外,杜胜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说明母亲杜茜的付出功不可没,“你应当感谢杜茜,同时也要有担当,支付抚养费,履行父亲的责任,给儿子树立榜样。”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非婚生子杜胜随原告杜茜共同生活,由杜茜抚养成人,被告朱南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6000元(已履行);从今年6月份起,每月支付杜胜抚养费600元等。

  法官认为,朱南第一次婚姻没有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第二次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据此,他不存在重婚问题。关于事实婚姻构成中,有一条“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由于本案当事人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时间在2001年,因此不构成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法实施以后,通常情况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标签: 登记;衢州;抚养费;法官;婚礼;爸爸;第一次
编辑: 贾晓雯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