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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必须要到公证处吗

2017-06-22 10:10:54 来源: 湖州晚报 记者 陈静

  陈先生问:我父亲今年94岁了,想要立遗嘱,应该怎么立?是否必须要到公证处?

  -解答市南太湖公证处党支部书记费桔章

  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几种。一般最常用的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需要在特定条件下订立才能有效。

  公民立遗嘱不是必须都到公证处。只要依法设立,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陈先生的父亲已经94岁,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在真实意思表述方面可能会存在困难,因此建议陈先生的父亲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

  订立自书遗嘱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二、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三、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份额。四、订立遗嘱所需的形式必须完备。如,立遗嘱人尽量自己书写而不是让受益人代写;利益相关人到场见证;建议在律所或者村委、社区委员会办公场所内进行;找2名以上与财产处分无关的见证人;立遗嘱人和所有现场见证人都分别签字、捺印,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现场宣读遗嘱,并辅之以录音、录像等;遗嘱应保留一定的份数,并载明保存的地点。

标签:公证 遗嘱
编辑:王斯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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