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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体系

2015-10-09 08:27:16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记者 孙吉晶

  今年,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明年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市场格局。市政府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就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出具体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核心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通过加快推进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现途径,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流转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符合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集体资产股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渔业船舶所有权;符合规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依法对各类交易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交易可采取招标、拍卖、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反映市场需求变化,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据了解,我市将以县(市)区为主体,依托现有县、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增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牌子。

  今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加快推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序开展集体养殖水域(河塘、海淡水养殖池塘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并规范运行创造条件。

标签:交易 产权 农村 流转 转交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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