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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间接致人死亡,被判赔偿11万

2014-11-17 08:48:46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翁恩锋 周信红 记者 王丹静

【摘要】 正当刘某在吃饭时,外面突然传来了“轰”的一声。原来是出车祸了:一辆厢式货车撞上了一辆自行车,骑车人被撞倒在地。120救护车赶到后,医生确认骑车人当场死亡。

       案例:

  违停间接致人死亡,被判赔偿11万

  类似违停导致事故的案例并不少见,今年1月25日,宁波还曾发生过违停间接致人死亡的悲剧。

  当晚7点多,刘某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从镇海驶往江西九江。当行驶到镇海某路口处时,没吃晚饭的刘某决定先找个地方吃饭,就把货车停在了路口边。

  正当刘某在吃饭时,外面突然传来了“轰”的一声。原来是出车祸了:一辆厢式货车撞上了一辆自行车,骑车人被撞倒在地。120救护车赶到后,医生确认骑车人当场死亡。

  看完热闹的刘某吃完饭,刚准备上路,却被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叫住了。

  经交警认定,厢式货车司机吴某准驾车型不符,且未让行非机动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刘某在交叉路口违章停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我的车好好停在那里,并没有发生任何碰撞,为什么我也要负责任?”刘某坚持认为自己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拒绝赔偿死者家属。

  在多次寻找吴某、刘某协商未果后,今年3月,死者家属诉至镇海法院,要求两人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0余万元。

  庭审中,刘某觉得自己挺委屈,他认为骑车人是骑着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被吴某驾驶的车辆撞击而亡。而自己的车辆在事故中没有与任何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与骑车人的死亡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镇海法院依申请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刘某将车停放在并不宽敞的出事路口处,并且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不但阻碍了来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还致使受害人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增加了骑行的危险性。

  法院因此认定刘某的违法停放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刘某赔偿死者家属11万余元。

标签:死亡 赔偿 事故
编辑: 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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