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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法院 儿子“生财有道”
2014年10月09日 15:11:28

  昨天,受市中级法院指定,婺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涉案的周某、程某是一对永康籍青年男女,其中周某的父亲在法院工作。周某却以法院有内部房产拍卖为由,骗取5名受害人共计170余万元保证金。其女友也被拉下水,冒充法院财务人员,涉嫌招摇撞骗罪。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周某从2013年8月28日起,利用父亲是法院工作人员的事实,对一陈姓被害人谎称其父亲所在的法院内部有房产拍卖,买主已内部确定,缴纳一定保证金参与拍卖可以赚取围标好处费。在骗取陈某信任后,周某便让对方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在收到款项后给陈某出具了盖有假冒法院印章的收款收据。周某先后分四次从陈某手中骗走60多万元。

  之后,因为陈某催钱比较急,周某就对受害人表明,倘若自己有经济能力会继续偿还。事实上,他却是边骗边还。另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9月10日,周某对被害人潘某谎称其租赁的宝马轿车是别人抵债给自己的,并将车质押给潘某,从潘某处分两次骗取10余万元。“我与陈某之前就有债务关系,对陈某诈骗之前还欠他34万钱。因为陈某催钱比较急,我就骗潘某车子是别人抵押我的。”就这样,周某从潘某处骗取的钱,还了欠给陈某的一部分债务。

  周某尝到甜头后,在2013年10月至11月期间,同样用法院内部房产拍卖的幌子,从胡某、汪某等4名受害人处骗取共计100余万元。

  在庭审上,周某说:“我叫女朋友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是想取得他们的信任,可以拖延时间。”当被害人胡某、汪某起疑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周某为了消除被害人的疑虑,就指使女友程某假冒法院财务工作人员,对被害人谎称退款手续已在办理中,以此拖延时间,最终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触犯了法律。其女友程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陷入了这场诈骗案中。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法院拍卖事务都是公开的,市民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要轻信所谓的内部消息心而上当受骗。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项丽贞  编辑: 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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