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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驾驶连口24分“史上最惨司机”
2014年10月08日 17:27:02

  最近在永康,一名云南籍男子在取得汽车驾照一周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两项并罚,该男子被扣24分,最低罚款400元。

  这名男子姓朱,云南镇雄人,1981年出生,在永康学的驾驶技术,9月9日才领到驾照。但在9月16日,他就被交警“逮”住了。除了要扣分、罚钱,更揪心的是,朱某还在实习期,根据规定,实习期内扣分超过12分,他的驾照将被依法注销。也就是说,朱某刚考出来的驾照,又“还”了回去!朱某如此悲惨的经历,也被成为“史上最惨”。

  据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的民警高文胜介绍,9月16日上午10点12分,他们正在玲川路上执勤。这时,一男子骑着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从西往东过来,而且,二轮摩托车并未悬挂任何号牌。交警将其拦下,发现该摩托车并未注册登记,也没有申领过临时行驶车号牌,交警要求驾驶员朱某出示相关证件,但朱某无法提供,也不告知民警他是否有汽车驾照。随后,民警依法扣留了朱某的摩托车,开具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经过系统查询,交警发现,朱某仅持有C1驾照,并没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因此,朱某的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他还将被处以扣12分,以及200~1000元的罚款。由于朱某还在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照申领和使用规定》,他的C1驾照将被依法注销。想要重新获得驾照,他得从头开始学习。

  日前,朱某到处罚中心接受了处罚。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朱窈 通讯员 童琼赛  编辑: 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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