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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恒光学破产重整 无争议债权54笔共5.56亿元
2014年09月12日 10:21:12

  9月11日,瓯海区人民法院举行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5名债权人参加会议。会上,法院裁定确认,该公司无争议债权54笔计5.56亿元。

  为担保单位代偿资金近7000万

  深陷债务危机,资不抵债

  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参股30%的浙江泰恒光学是国内最大的眼镜制造企业之一,也是温州眼镜业龙头企业、首届“温州百强企业”,由“温州眼镜第一人”、曾任温州市眼镜商会会长的寿加定(2013年2月意外身亡)于1996年创立并出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60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眼镜及其配件、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市场物业管理。曾获中国质量AAA级信用企业、全国轻工企业信息化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温州市功勋企业、纳税功臣、诚信企业等荣誉。

  近年来,因对外担保风险暴发(对外担保近4亿元)、对外投资失利等影响,浙江泰恒光学长期高负债运营。自2013年以来,该公司为担保单位代偿资金累计近7000万元,加上部分银行收贷,陷入了现金流枯竭的困境,最终出现债务危机。2014年5月,泰恒光学以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法院启动破产保护程序

  推进公司重整新生

  经前期审查,瓯海法院认为,泰恒光学已资不抵债,且大部分不动产已向银行进行抵押,一旦被实施破产清算,债权人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将极其有限。但其在国内外眼镜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名下尚有5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9万多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如能借助破产保护程序的启动,避免债务危机的进一步蔓延,同时盘活部分有效资产,则其仍具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

  7月2日,瓯海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浙江泰恒光学重整申请,并由分管副院长叶建平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7月3日,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竞争选任+电脑摇号结合的方式确定后,瓯海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和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管理人)作为浙江泰恒光学的管理人,并在媒体刊登了公告,依法有序逐步推进重整工作。

  296家债权人申报298笔债权

  金额为14.69亿元

  在昨天的浙江泰恒光学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瓯海法院通报了该公司重整案案情和管理人指定情况,指定并宣布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当场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

  会上,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审查情况、债务人的资产情况等作了详细说明,提出了财产管理方案。

  截至2014年8月28日,共有296家债权人(包括主张商铺经营权的申报者)向管理人申报了298笔债权,总计申报债权金额为14.69亿元。其中,普通债权共294笔,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12.42亿元;担保债权共4笔,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2.27亿元。

  管理人对298笔债权进行了审查,初查确认金额7.99亿元,其中,普通债权审查294笔,审查金额为5.73亿元;担保债权审查4笔,审查金额为2.26亿元。

  管理人在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后,编制表格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相关权利人逐项对记载的债权性质和数额进行核查。

  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核对,瓯海法院当场裁定确认了无争议债权54笔,共计5.56亿元。其中,普通债权50笔,计3.2957亿元;担保债权4笔,计2.26亿元。

  权利主体情况复杂

  重整面临重重困难

  浙江泰恒光学的核心资产已大部分抵押,且权属关系复杂,需要较大投入才能盘活。与其他重整企业不同,浙江泰恒光学的权利主体主要为自然人,而且购买商铺经营权的权利人、以商铺经营权抵债的权利人、普通债权人以及抵押权人等多层权利主体,权利形成原因不同,利益诉求各异,调和难度较大。

  浙江泰恒光学重整工作困难重重,瓯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指导管理人继续在债权人的监督下,开展债权登记和审查、资产审计、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以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

  现有资产

  1、在国内外眼镜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价值

  2、5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3、9万多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

  债务情况

  296家债权人申报298笔债权,总额14.69亿元。

  管理人对298笔债权进行了审查,初查确认金额7.99亿元。

  瓯海法院裁定确认了无争议债权54笔,共计5.56亿元。其中,普通债权50笔,计3.2957亿元;担保债权4笔,计2.26亿元。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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