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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出台D级危房改造实施细则 征收置换可享奖励
2014年09月11日 10:02:51

  近日,温州龙湾区制定出台全市首个D级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D级危房改造方式、申请程序、拆建要求、征收等内容,并规定D级危房征收(置换)时可享受每平方米600元的整幢、连排房屋拆迁安置奖励政策。

  实施细则还规定,龙湾区范围内(不包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瓯江口新区)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村(居)民私有房屋的改造建设实行分类管理,既要从严控制,降低城市改造建设成本,又要科学疏导,原则上不再进行危房拆建。但危房位于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或城中村改造范围之外的;或位于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或城中村改造范围之内,但近期(一般五年)尚无实施计划等情况的,经区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允许危房拆建。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先参考“四策合一”政策,在街道范围内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给予安置新房。街道范围内跨村安置的,街道办事处可确定跨村安置置换地段差。

  危房拆建用地在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据用地情况对用地位置进行适当移位。若原住房产权建筑面积人均大于30平方米,原则上按原规模拆建;若原住房产权建筑面积人均少于30平方米,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原则上可拆建至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但建筑层数最高不得超过3层,底层层高一般不得超过3.6米,二、三层层高一般不得超过3.3米。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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