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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多人跌入“零首付购车”的黑中介陷阱
2014年06月18日 10:59:51

  “中介”帮你交首付,让你“0首付”买到任何一款汽车;当你想还钱赎车时,对方却连人带车消失了,而车主每月却要背负高额车贷四处找车

  律师:此类陷阱,由于缺乏证据,维权似乎不容易

  “购车0首付,包办信用卡”,如果有中介告诉你:他们帮你交首付,让你“0首付”买到任何一款汽车,买到车后他们还给你包办高额的信用卡。你是否会为之心动?

  然而,天下并没有这样的好事,当你想还钱赎车时,对方却连人带车消失了,而车主们每月却要背负高额车贷四处找车。

  这样的骗局,在台州并非个例,这到底是个怎样的陷阱呢?

   购车遇上“雪中送炭”

  小赵是河南人,在台州做生意。

  去年12月底,有人在QQ群里发信息称,“购车0首付,包办信用卡”。因生意上的资金一时紧张,小赵心动了,赶紧联系对方。

  对方自称陈某,“0首付”的具体操作就是:借款人垫付首付款,看中什么车一起去购车办手续,车主名字登记为小赵。不过提车后,必须由借款人先保管,等到小赵还首付的钱,再拿车。

  陈某还信誓旦旦地说,拿行驶证去办信用卡,20万额度的信用卡一两个月就能办下来。信用卡办下来,还首付的钱就不成问题了,银行的按揭可以慢慢还。但借款的利息可不低——“6分利”。但想着能办信用卡,小赵还是决定通过“中介”买车。

  2014年1月10日,小赵和陈某一起去临海一家4S店买车。小赵购买了一辆长安福特轿车,首付7.3万元,按揭贷款11.1万元。首付的钱是由陈某联系的借款人黄某所出。

  小赵和借款方签下了一份汽车质押借款合同,但合同签完后就被对方拿走了,小赵手里没有,他只依稀记得合同上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7.3万元,3个月后还款8.8万元,月利息6%。借款合同期届满时,如甲方没有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可以对该质押车辆进行处置,包括转押给第三方或变卖、过户等。

  小赵说,签合同的时候,对方就让他签字,合同都没看清。

  小顾是临海人,他也通过陈某购买了一辆马自达6轿车,借款人同样是黄某。

  小顾的车是1月20日在黄岩买的,首付5.9万多元,贷款12.5万元。合同约定还款7.8万元,月利息6%。小顾说,“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不让细看,就让我们签这签那。陈某和我保证信用卡1个月就能办下来,我没多想,就签了。”

  小顾说,和他们前后买车的一共有4人,购买了2辆马六2辆福特。

  小赵和小顾通过中介买车,很大程度是冲着包办高额信用卡去的,可事情的发展并没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新车连人一并消失

  1月10日,小赵和黄某签约后,办理按揭贷款、购车入户等手续,拿到了该车的行驶证,当日便提了车。1月21日,小顾也提了车。按照约定,车都交给黄某保管,行驶证在小赵和小顾自己手上。

  原本说好1个月就能办下来的高额度信用卡迟迟没有音讯,在两人还没有赎车的3个月里,黄某每个月都会打电话催缴利息。小顾因为信用卡没办下来,拒付利息。

  眼看办信用卡无望,5月份,小顾准备还款要车时,黄某就联系不上了。

  而小赵在2月份支付了4200元利息,3月份的利息没有支付。到4月20日准备好8.8万元赎车时,黄某要求其支付9.2万元。

  小赵想想就觉得冤,中介仅给他办下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还收走了3000元手续费,而7.3万元借款3个月就得还9.2万元。为了赎回车子,小赵又准备了4000元钱。2天后,他再打黄某的电话,电话就不接了。

  小赵等人找陈某,他也撇清关系,说自己只是牵线搭桥,和他没关系。

  虽然行驶证在自己手上,但车不知去向。他们怀疑车子已经被当黑车处理掉。

  车主背负银行月供

  令小赵等人最痛苦的是,他们找不回车,但每月的车贷却不得不还。小赵每个月要还车贷3800多元,小顾则是3500元。

  小顾说,“从购车到现在,我们已交三个月的贷款1万多元了。如果拒绝还贷,我们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贷记录。车贷担保人还是我父亲,但现在车没有,人也找不到,这钱还得太窝火了。”

  小赵说,因为不甘心,他们已经拖欠银行1个月的贷款。

  为了找回车辆,4名车主想尽办法。他们找不到黄某就找陈某,陈某后来也不接电话。小赵说,“我到临海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民警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受理。让我去法院起诉,但现在连人也找不到,怎么起诉?”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陈某,他说自己不是什么中介,是正规的车行。当小赵质问他时,他说黄某等人公司也撤换了,找不到人了。

  面对此囧境,小赵真是后悔不已,“真是花钱给别人买了辆新车,自己还得背一身债务。”

  记者通过网络检索了解到,类似骗局在全国其他地方均不同程度上演,版本有异,但核心伎俩没有改变:用你名字买车,车我开走,贷款你还。

  采访结束时,小顾拿出自己的行驶证,说:“这是买车后唯一得到的东西,也是证据。”

  维权似乎不容易

  小赵等人原本想借信用卡盘活资金,谁知背了一身债务。记者就此事咨询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梅法进律师,他表示,小赵等人的遭遇有经济纠纷和刑事案件的交叉。

  如果定性为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对民事案件不受理,让小赵等人走法律途径。但他们与对方所签订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内容信息不全,且只对甲方有约束力,而乙方没有任何信息,实际是一份不对等的无效合同。且甲方连合同都没有拿到手,也没有证据车是黄某拿走的。去法院起诉的话,可能没有证据立案。

  从刑事角度去分析,借款方、中介、买车方都有向银行骗取贷款的嫌疑。而借款方开走车失踪,有骗取买车人车款的嫌疑。因为对买车人来说,每个月付车贷的话,钱没了。

  梅法进说,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小赵等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时,也可以向台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投诉,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将会有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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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记者郑敏  编辑: 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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