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了一名涉嫌酒后驾驶主动“送上门”的驾驶员。
6月17日上午,缙云交警大队舒洪中队交警小叶电话通知郑某到舒洪中队协助调查一起交通事故。当日上午11时许,郑某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前往,交警小叶还没开始询问,便从郑某身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
“你今天喝酒了?”小叶立即对郑某进行了询问。“是的,来之前喝了一瓶啤酒。”郑某若无其事地回答。
交警随后对郑某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于是交警立即带其前往缙云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作进一步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
6月24日下午,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郑某当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郑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法律制裁。
近日,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了一名涉嫌酒后驾驶主动“送上门”的驾驶员。
6月17日上午,缙云交警大队舒洪中队交警小叶电话通知郑某到舒洪中队协助调查一起交通事故。当日上午11时许,郑某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前往,交警小叶还没开始询问,便从郑某身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
“你今天喝酒了?”小叶立即对郑某进行了询问。“是的,来之前喝了一瓶啤酒。”郑某若无其事地回答。
交警随后对郑某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于是交警立即带其前往缙云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作进一步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
6月24日下午,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郑某当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郑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