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如果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我绝不会在朋友圈发文辱骂交警,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昨天说起此事,卢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后悔不已。
6月2日19时50分许,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象珠镇双峰东街46号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随后立即对驾驶员的身份及行为进行核查。经核实,卢某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属于无牌无证驾驶。现场民警对卢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通知其15日内到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进行处理。当晚,卢某不但不反省自身错误,反而在朋友圈发文辱骂交警泄愤被永康市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
6月5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卢某进行了传唤。经询问,卢某对自己辱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卢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寻衅滋事被永康市公安局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
永康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网民切勿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
“我当时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如果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我绝不会在朋友圈发文辱骂交警,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昨天说起此事,卢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后悔不已。
6月2日19时50分许,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象珠镇双峰东街46号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随后立即对驾驶员的身份及行为进行核查。经核实,卢某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属于无牌无证驾驶。现场民警对卢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并通知其15日内到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进行处理。当晚,卢某不但不反省自身错误,反而在朋友圈发文辱骂交警泄愤被永康市公安局网络巡查发现。
6月5日,永康市公安局对卢某进行了传唤。经询问,卢某对自己辱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卢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寻衅滋事被永康市公安局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
永康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网民切勿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