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孕妇为挽回婚姻凌晨多次报假警
2019-05-27 15:21:4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陈雄鹰

  只因与前夫存在感情纠纷,永康一名怀孕女子为泄私愤,从凌晨至早晨一连三次谎报警情。

  “喂,110吗?巴黎商街这里××出租房有人卖淫,你们快过来看看。”5月23日零时36分,永康东城所接到一女子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报警地点,经查该出租房内确有一对男女,但并未发现卖淫嫖娼行为。

  当天凌晨1时30分,派出所又接到同样内容的报警。带着疑问,民警再次前往,调查后仍未发现违法行为。

  早晨7时许,东城所第三次接到报警,称同一地点有人吸毒卖淫。民警前往该出租房,依法对这对男女进行尿检,发现两人不存在吸毒行为。

  同一地点,一晚三次“恶意”谎报,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被举报男子反映:“这种情况多半是自己的前妻,因为之前她就有过跟踪我的情况。”回所后,民警结合该男子的猜测分头展开调查,并对三个报警电话进行查询回访,发现三个电话属不同所有人,且他们之间并无任何关系。

  民警随即拨通了前两个报警电话进行回访,得知两个手机主人当天都将手机借给一名女子拨打过。由此,警方初步确定嫌疑人为被举报男子的前妻。

  当天上午,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口头传唤。经问询,不同报警电话都出自该女子。女子姓应,永康本地人,今年37岁,于今年2月与丈夫协议离婚,该住所内男子正是其前夫。出于复婚无望的报复心理,她三次报假警。

  民警对应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称日后会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谎报警情的应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因应某怀孕,对其不执行拘留。

标签:雄鹰;女子;永康;通讯员;谎报警情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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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孕妇为挽回婚姻凌晨多次报假警
2019-05-27 15:21:4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陈雄鹰

  只因与前夫存在感情纠纷,永康一名怀孕女子为泄私愤,从凌晨至早晨一连三次谎报警情。

  “喂,110吗?巴黎商街这里××出租房有人卖淫,你们快过来看看。”5月23日零时36分,永康东城所接到一女子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报警地点,经查该出租房内确有一对男女,但并未发现卖淫嫖娼行为。

  当天凌晨1时30分,派出所又接到同样内容的报警。带着疑问,民警再次前往,调查后仍未发现违法行为。

  早晨7时许,东城所第三次接到报警,称同一地点有人吸毒卖淫。民警前往该出租房,依法对这对男女进行尿检,发现两人不存在吸毒行为。

  同一地点,一晚三次“恶意”谎报,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被举报男子反映:“这种情况多半是自己的前妻,因为之前她就有过跟踪我的情况。”回所后,民警结合该男子的猜测分头展开调查,并对三个报警电话进行查询回访,发现三个电话属不同所有人,且他们之间并无任何关系。

  民警随即拨通了前两个报警电话进行回访,得知两个手机主人当天都将手机借给一名女子拨打过。由此,警方初步确定嫌疑人为被举报男子的前妻。

  当天上午,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口头传唤。经问询,不同报警电话都出自该女子。女子姓应,永康本地人,今年37岁,于今年2月与丈夫协议离婚,该住所内男子正是其前夫。出于复婚无望的报复心理,她三次报假警。

  民警对应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称日后会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谎报警情的应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因应某怀孕,对其不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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