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老赖”恶意转移财产被立案侦查
2018-05-18 10:29:31 来源: 青田网 章一聪 詹佩芳 蔡程凯

  近日,县人民法院就向当地公安部门移送了一起涉嫌拒执罪的案件,目前公安已正式立案侦查。

  申请人杜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都是青田人,2012年2月21日,杜某与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该院经查明发现被告周某名下不仅有位于某乡镇的房产,还分别持有江西上饶县泓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我县一钼业有限公司5%的股权。在法院查询、处置财产期间,周某一直外出,去向不明。直至2016年5月5日,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后将周某带至法院,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对其采取了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周某自称已将江西上饶泓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60%股权私下转让给申请人杜某以抵偿债务。但经过法院多方调查核实,周某早在2015年5月29日就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儿子,后周某又在2016年5月18日将该股权转让给了素不相识的王某、陈某、林某三人。

  显然,周某在明知自己有未了结的民事执行案件的情况下,恶意隐瞒,将股权转让,就是为了转移财产,躲避债务,致使本案目前无法执行。而现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周某这种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及时、有效的惩处这种犯罪,是司法系统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好“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威慑被执行人,促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的作用。


标签:法律文书;矿产品;股权;法院;案件;司法拘留
编辑: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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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老赖”恶意转移财产被立案侦查
2018-05-18 10:29:31 来源: 青田网 章一聪 詹佩芳 蔡程凯

  近日,县人民法院就向当地公安部门移送了一起涉嫌拒执罪的案件,目前公安已正式立案侦查。

  申请人杜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都是青田人,2012年2月21日,杜某与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该院经查明发现被告周某名下不仅有位于某乡镇的房产,还分别持有江西上饶县泓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和我县一钼业有限公司5%的股权。在法院查询、处置财产期间,周某一直外出,去向不明。直至2016年5月5日,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后将周某带至法院,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对其采取了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周某自称已将江西上饶泓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60%股权私下转让给申请人杜某以抵偿债务。但经过法院多方调查核实,周某早在2015年5月29日就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儿子,后周某又在2016年5月18日将该股权转让给了素不相识的王某、陈某、林某三人。

  显然,周某在明知自己有未了结的民事执行案件的情况下,恶意隐瞒,将股权转让,就是为了转移财产,躲避债务,致使本案目前无法执行。而现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周某这种无视法律的权威,妨害人民法院正常活动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因此,科学、及时、有效的惩处这种犯罪,是司法系统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好“执行难”的重要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威慑被执行人,促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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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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