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在“两山”理念发源地安吉成功出让
2020-06-12 15:18:02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胡盛东

  浙江在线6月12日讯 (浙江在线通讯员 胡盛东) 2020年6月12日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中国第一宗农业“标准地”已在“两山”理念发源地——浙江安吉出让成功。

微信图片_20200612151706.jpg

  这次特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是 6月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安吉盈元家庭农场以33.6万余元从该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取得一宗面积为693平方米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38年。据证实,这是全国首宗农村“标准地”成功交易案例。

  什么是农业“标准地”呢?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中校介绍,农业“标准地”的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设置了投资主体规模、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吸纳就业人数等多项准入门槛。

  出让方——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标准地”可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农场发展中遭遇的瓶颈,有利于家庭农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受让方——安吉盈元家庭农场是鲁家村18个家庭农场之一。农场负责人朱仁元指着300多亩茶山说,这些年来这里除了搞种养其他都不能做,变为“标准地”之后就大不一样了。

  “地还是这块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但我可以合法合规地在这里建一座三层小楼,用于安吉白茶研学基地项目开发。” 朱仁元说。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各地农村休闲农业发展迅猛。以浙江湖州为例,2019年该市休闲农业园区营业收入高达71.5亿元。但是,用地指标少、规划滞后、土地出让成本高、审批手续复杂等问题成为制约休闲农业的瓶颈。

  湖州是“标准地”改革的策源地,工业“标准地”改革的实践经验完全可以应用在农业领域,这也是对“标准地”改革的再深化、再提质,湖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湖州市借鉴工业“标准地”做法,制定了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政策。农业“标准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远低于原来的商业综合用地价格,并设置了投资主体规模、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吸纳就业人数等准入标准。

  “吃螃蟹第一人”朱仁元通过项目申报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需求。经材料审核、项目评审、答辩陈述等一系列环节,在村集体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进入挂牌出让阶段。于是就诞生了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

  据介绍,湖州市已落地农业“标准地”项目82个、利用农业建设用地指标404亩。经测算,扣除相关政策处理费用,以出让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2058年的土地为例,预计该市290.6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助推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4500多万元。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告诉记者,安吉县首宗农村“标准地”成功出让是在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基础上进行的, 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新鲜事儿。

  “不论怎么改,要确保‘三农’属性不变,实实在在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夏学民说。

标签:标准地;浙江省;湖州市;家庭农场;自然资源;农村集体
编辑: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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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在“两山”理念发源地安吉成功出让
2020-06-12 15:18:02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胡盛东

  浙江在线6月12日讯 (浙江在线通讯员 胡盛东) 2020年6月12日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中国第一宗农业“标准地”已在“两山”理念发源地——浙江安吉出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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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特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是 6月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安吉盈元家庭农场以33.6万余元从该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取得一宗面积为693平方米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38年。据证实,这是全国首宗农村“标准地”成功交易案例。

  什么是农业“标准地”呢?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中校介绍,农业“标准地”的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设置了投资主体规模、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吸纳就业人数等多项准入门槛。

  出让方——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标准地”可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也解决了家庭农场发展中遭遇的瓶颈,有利于家庭农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受让方——安吉盈元家庭农场是鲁家村18个家庭农场之一。农场负责人朱仁元指着300多亩茶山说,这些年来这里除了搞种养其他都不能做,变为“标准地”之后就大不一样了。

  “地还是这块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但我可以合法合规地在这里建一座三层小楼,用于安吉白茶研学基地项目开发。” 朱仁元说。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各地农村休闲农业发展迅猛。以浙江湖州为例,2019年该市休闲农业园区营业收入高达71.5亿元。但是,用地指标少、规划滞后、土地出让成本高、审批手续复杂等问题成为制约休闲农业的瓶颈。

  湖州是“标准地”改革的策源地,工业“标准地”改革的实践经验完全可以应用在农业领域,这也是对“标准地”改革的再深化、再提质,湖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湖州市借鉴工业“标准地”做法,制定了农业经营性项目“标准地”政策。农业“标准地”出让价格参照同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远低于原来的商业综合用地价格,并设置了投资主体规模、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吸纳就业人数等准入标准。

  “吃螃蟹第一人”朱仁元通过项目申报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需求。经材料审核、项目评审、答辩陈述等一系列环节,在村集体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进入挂牌出让阶段。于是就诞生了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

  据介绍,湖州市已落地农业“标准地”项目82个、利用农业建设用地指标404亩。经测算,扣除相关政策处理费用,以出让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2058年的土地为例,预计该市290.6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助推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4500多万元。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告诉记者,安吉县首宗农村“标准地”成功出让是在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基础上进行的, 是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新鲜事儿。

  “不论怎么改,要确保‘三农’属性不变,实实在在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能。”夏学民说。

标签: 标准地;浙江省;湖州市;家庭农场;自然资源;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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