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实行“法律+管理”主辅修模式 培养企业法务人才
2020-03-24 17:49:46
来源: 浙江法制报 记者 朱蓓蓓

  近年来,温州大学法学院为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高水平教学的研究型大学,通过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懂管理、敢担当”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借鉴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法学院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适应地方实际且具有自身特色的“错位发展路径”。

  经过多年探索、总结和稳步推进,该校以培养企业高端法务人才为目标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学校借助“法律+管理”的主辅修模式,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将浙江区域元素 融入专业建设

  依托浙江省法学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以及温州民营企业众多的特色,温大法学院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密结合国家法治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了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学科定位,将培养德法兼修,擅长处理企业法务的复合型、应用性、创新型法务人才作为专业特色,突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

  温大法学院在合作单位的选择、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设计、课程内容的安排、实践基地的建立等方面,充分体现地方元素,使学生了解浙江企业、温州模式,熟悉地方特定企业的运作模式及规律,融通“敢为人先、善于创新,不等不靠、自主创业”的温州人精神,培养学生“立足企业、服务地方、扎根基层”的理想信念。

  该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仅在理想信念、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上具有专业培养的共通性,而且因具有鲜明的浙江特色和强烈的温州地方特色而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每年在企业从事法务的人数,尤其在国有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法务的人数不断增加;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有关业务的律师人数,以及在法院、检察、行政机关等部门从事企业有关的审判、检察、执法工作的人数每年也不断增加,以上人数占比2019年该校法学毕业生的70%以上。

  以企业法务特色 整合优秀师资

  该校法学专业在现有优秀师资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法务特色,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积极凝炼教学科研团队,整体推进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同时,通过细分企业法务的特色方向,整合优秀师资,强调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专业师资在涉企类领域教学与科研方面的交叉融合。

  与此同时,针对相关教材相对短缺的现状,学院鼓励教师撰写相关专著,并积极组织编写企业法务类教材,先后出版了《股东大会通讯表决制度研究》《信息化背景下的中国公司法变革》《股东大会电子化的理论探索与制度构建》《劳动诉讼制度研究》《温州民间借贷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系列专著和《企业法务教程》《创业法务》《合同法案例研习》等系列教材。

  该校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教学素材。同时,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中心,构建体现有学科特点、学科融合和地方特色的企业法务课程群,积极开设《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劳动关系学》等涉企经济管理类课程以拓展学生的知识体系,还积极引导学生选修包括《温州经济概论》《民营企业成长与管理案例研究》《温州金融改革》《民营经济概论》等具有区域性的特色课程。

  此外,为满足企业法务实践教学需要,学院大力强化兼职企业法务教师队伍建设,并充分发挥企业法务专家的作用,不仅积极开展与温州市各级各类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起数量可观、学历较高、实战能力出众的法律实务专家库,而且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方式,引导实务专家参与培养方案完善、教学改革论证、实践课程讲授及企业法务专题讲座,以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方法和技巧等基本技能和素质。

  如今,法学专业企业法务类教材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也形成了三支研究力量雄厚、研究领域互补性强、在省内外具有明显优势的教学团队,团队不少成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才称号。

  另一方面,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被激发,法学专业在校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部分毕业生还积极开办企业,创新创业。

  推动校地合作 提升实践技能

  温州是我国市场经济发端地,是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首个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城市。

  温大法学院牢牢把握温州的区位优势,积极推动校地合作。一方面,学院与市级机关、温州市总商会、温州市律师协会及一批地方知名企业,共建了40多家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并与温州市律师协会筹建浙南律师学院,开设法律实务讲坛与法律实务课程,建立“双导师制”,打造“温州法治大讲堂”“罗山司法实务讲坛”“罗山地方立法论坛”等校地合作品牌。

  另一方面,法学专业创新实践基地教学模式,与温州市有关部门合作设立全国首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瓯海区劳动仲裁庭高教园区派出庭,充分引导学生以书记员、仲裁员助理以及旁听等多种形式参与仲裁,形成了学生参与劳动仲裁、仲裁庭案例转化进入课堂的互动机制。

  此外,法学院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和“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法治研究中心”的主要依托单位。与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院,与温州市总工会、瓯海区总工会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调解中心,与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与瓯海区合作建立调解中心,推进诉前调解。法院将案件搬进学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渐成常态。学生能够通过在学院设立的上述实践平台,直接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实践能力得到极大锻炼。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指引下,温大法学院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着眼点的路径选择将获得更多的成绩,且将越走越宽。

标签:法务;培养;温州市;法学院;人才培养;温州
编辑: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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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实行“法律+管理”主辅修模式 培养企业法务人才
2020-03-24 17:49:46 来源: 浙江法制报 记者 朱蓓蓓

  近年来,温州大学法学院为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高水平教学的研究型大学,通过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懂管理、敢担当”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借鉴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法学院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适应地方实际且具有自身特色的“错位发展路径”。

  经过多年探索、总结和稳步推进,该校以培养企业高端法务人才为目标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学校借助“法律+管理”的主辅修模式,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将浙江区域元素 融入专业建设

  依托浙江省法学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以及温州民营企业众多的特色,温大法学院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密结合国家法治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了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学科定位,将培养德法兼修,擅长处理企业法务的复合型、应用性、创新型法务人才作为专业特色,突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

  温大法学院在合作单位的选择、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设计、课程内容的安排、实践基地的建立等方面,充分体现地方元素,使学生了解浙江企业、温州模式,熟悉地方特定企业的运作模式及规律,融通“敢为人先、善于创新,不等不靠、自主创业”的温州人精神,培养学生“立足企业、服务地方、扎根基层”的理想信念。

  该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仅在理想信念、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上具有专业培养的共通性,而且因具有鲜明的浙江特色和强烈的温州地方特色而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每年在企业从事法务的人数,尤其在国有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法务的人数不断增加;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有关业务的律师人数,以及在法院、检察、行政机关等部门从事企业有关的审判、检察、执法工作的人数每年也不断增加,以上人数占比2019年该校法学毕业生的70%以上。

  以企业法务特色 整合优秀师资

  该校法学专业在现有优秀师资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法务特色,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积极凝炼教学科研团队,整体推进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同时,通过细分企业法务的特色方向,整合优秀师资,强调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专业师资在涉企类领域教学与科研方面的交叉融合。

  与此同时,针对相关教材相对短缺的现状,学院鼓励教师撰写相关专著,并积极组织编写企业法务类教材,先后出版了《股东大会通讯表决制度研究》《信息化背景下的中国公司法变革》《股东大会电子化的理论探索与制度构建》《劳动诉讼制度研究》《温州民间借贷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系列专著和《企业法务教程》《创业法务》《合同法案例研习》等系列教材。

  该校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教学素材。同时,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中心,构建体现有学科特点、学科融合和地方特色的企业法务课程群,积极开设《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劳动关系学》等涉企经济管理类课程以拓展学生的知识体系,还积极引导学生选修包括《温州经济概论》《民营企业成长与管理案例研究》《温州金融改革》《民营经济概论》等具有区域性的特色课程。

  此外,为满足企业法务实践教学需要,学院大力强化兼职企业法务教师队伍建设,并充分发挥企业法务专家的作用,不仅积极开展与温州市各级各类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起数量可观、学历较高、实战能力出众的法律实务专家库,而且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方式,引导实务专家参与培养方案完善、教学改革论证、实践课程讲授及企业法务专题讲座,以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方法和技巧等基本技能和素质。

  如今,法学专业企业法务类教材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也形成了三支研究力量雄厚、研究领域互补性强、在省内外具有明显优势的教学团队,团队不少成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才称号。

  另一方面,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被激发,法学专业在校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部分毕业生还积极开办企业,创新创业。

  推动校地合作 提升实践技能

  温州是我国市场经济发端地,是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首个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城市。

  温大法学院牢牢把握温州的区位优势,积极推动校地合作。一方面,学院与市级机关、温州市总商会、温州市律师协会及一批地方知名企业,共建了40多家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并与温州市律师协会筹建浙南律师学院,开设法律实务讲坛与法律实务课程,建立“双导师制”,打造“温州法治大讲堂”“罗山司法实务讲坛”“罗山地方立法论坛”等校地合作品牌。

  另一方面,法学专业创新实践基地教学模式,与温州市有关部门合作设立全国首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瓯海区劳动仲裁庭高教园区派出庭,充分引导学生以书记员、仲裁员助理以及旁听等多种形式参与仲裁,形成了学生参与劳动仲裁、仲裁庭案例转化进入课堂的互动机制。

  此外,法学院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和“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法治研究中心”的主要依托单位。与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院,与温州市总工会、瓯海区总工会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调解中心,与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与瓯海区合作建立调解中心,推进诉前调解。法院将案件搬进学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渐成常态。学生能够通过在学院设立的上述实践平台,直接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实践能力得到极大锻炼。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指引下,温大法学院以企业法务人才培养为着眼点的路径选择将获得更多的成绩,且将越走越宽。

标签: 法务;培养;温州市;法学院;人才培养;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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