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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污染源普查全面铺开,7月正式入户调查
2018-05-05 09:14:39 来源: 金华新闻客户端 记者 孙梦婷

  治污要治本,治本先清源。近日,市环保局给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写了一封公开信,呼吁大家积极关心、参与、配合金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5月3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一片忙碌,工作人员正在完善清查底册。市污普办副主任张佩琴说,金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从去年底就开始了,预计到2019年底结束。“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入户调查。”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分阶段实施,3月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开始,现已全面铺开,7月至11月将正式入户调查。

  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怎么划分?

  金华市本次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记者了解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金华的初始任务是10万多家单位、个体户,体量大、任务重。清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这些单位、个体户进一步筛选、增减,建立最全的数据库,为入户调查做好铺垫。

  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一项调查。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的调查,如存在拒绝、推诿、阻挠调查,迟报、虚报、瞒报或拒报数据,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市污普办提醒相关普查对象:7月开始,我们的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将佩戴污染源普查证件入户走访,执行污染源普查任务。收集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不作为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的依据。请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填报有关资料。


标签: 普查对象;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普查内容;经营户;环保局;公开信;污染源;个体户;污染物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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