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创业扶持政策享受对象 加大就业见习支持力度
昨天,已发布多个关于创业就业政策的台州市,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分5个部分21条,立足实际,围绕稳定就业基本盘、拓展就业新空间和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等系列举措,提出了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等政策方向,是台州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引。
提前并延长见习期,让高校生提前进入职业准备状态
比起前些年,台州市对于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原有文件规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而新政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大学生也纳入了见习对象范围,这一做法走在全省前列。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何韬介绍,目前全市有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142家,这些基地组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的,给予见习补贴,“这次新政在原文件基础上还明确规定‘就业见习补贴还可用于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以此提高见习指导老师积极性。”
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的,给予见习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或经批准参加的工伤保险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2年内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留用人员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以往见习组织中,见习人员仅可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综合商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而新政则根据新的省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既可以安排见习人员参加综合商业保险补贴,也可以经批准后给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且两种保险不管参加那种,都可以给予补贴。
残疾人等5大重点人群被纳入创业扶持享受对象
除了就业上亮点颇多,该新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创业扶持的力度。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正瑞说,新政把原来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象,扩大到其他重点人群,包括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网络创业认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新政支持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提出到2020年,全市创建10家以上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明确了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符合条件的,按每孵化成功一家,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孵化补贴。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支撑。”李正瑞说,作为继2015年《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以来,台州市出台的又一个综合性就业创业文件,该新政对进一步优化台州市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