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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漫普法 | “清朗侠在行动”系列:陌生来电不轻信,警惕“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2024-08-08 15:24 来源:浙江在线

  【真实案例】

  今年4月上旬,杭州魏大伯接到了一个Facetime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网监局”工作人员,先是准确报出了魏大伯的个人信息,然后称魏大伯的电话卡涉嫌发布1.2万条诈骗短信,要求其注销……魏大伯将信将疑。但对方随后发来的一张“逮捕令”,让魏大伯瞬间慌了神,并完全按照对方要求行动,一步步掉进陷阱里。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魏大伯每天“汇报”自己的情况,完全被对方“洗脑”。魏大伯听信了骗子的话,将房产出售,并根据指示进行转账,以证明自己的固定资产未参与洗钱。等到真警察多次上门核实情况,魏大伯才幡然醒悟!好在真警察迅速研判、分头行动,在最短时间内为大伯追回了损失。

  【清朗侠提醒】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涉嫌各类犯罪,要求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工作证件或“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同时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长时间“嘘寒问暖”,打着帮助其洗脱罪名、解决困难的幌子,诱骗受害人将所有资金转移至所谓“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不会要求当事人线上操作或远程“安全检查”以“自证清白”,不会要求下载APP、提供短信验证码、转账、扫码付款。凡是不见面、不履行相关手续就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行为。要提高安全防范和反诈意识,谨防个人财产受损。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露

转账汇款多核实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