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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子女频遭偷拍怎么办?律师:侵权,违法!情节严重或将面临刑事追责

2026-03-03 14:19 来源:潮新闻 记者 滕一韬

  近日,主持人谢娜因双胞胎女儿上课遭偷拍在社交平台上连用68个感叹号发文,恳请大家不要将镜头对准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呼吁给予孩子们一个不被打扰、自由成长的私人空间,相关内容一经发布,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全网热议。

来源谢娜社交平台

  不少网友纷纷在评论区声援支持:“太过分了,孩子的穿着、书包样式、学校周边环境、上下课时间,全被拍得明明白白,等于把行踪赤裸裸地暴露在全网面前,真是为了流量不择手段。”“能不能懂尊重?支持谢娜维权。”

  实际上,子女被偷拍、跟拍,并非谢娜一家的烦恼。当前,流量逻辑下的“代际追星”与隐私边界模糊,让不少明星家庭陷入困扰。歌手王栎鑫女儿在商场活动时,遭路人怼脸拍摄。艺人大S的女儿此前也频频出现在各类镜头之下,无论是日常出行、校园周边活动,还是私人聚会场景,其身影甚至正脸被部分拍摄者擅自发布到网络平台,引发广泛流传。

  “这些并非是‘娱乐素材’,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侵权行为。”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律师表示,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的私密活动、生活轨迹、可识别信息,均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

  “明星子女并不等于公众人物,保护标准与普通未成年人一致,不会因父母明星身份而区别对待。”邵斌介绍,2026年3月起施行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更首次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单列为禁止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影像权益的保护,为治理偷拍等行为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此外,《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第1019条则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丑化、污损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

  “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拍摄、传播未成年人影像,一般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删除内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邵斌表示,情节严重的或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承担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违法收集、出售、非法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甚至会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刑事追责。”

  邵斌建议,未成年人遭遇侵权时,监护人应立即当场制止拍摄行为,明确要求删除全部素材。还可通过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留存拍摄者身份、设备信息与现场情况,固定完整证据链。“若拍摄者拒不配合、纠缠不休甚至威胁恐吓,应立即报警求助,为后续诉讼维权奠定基础。此外,网络平台接到侵权通知后,也应及时履行下架删除义务,阻断侵权内容传播,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应共同坚守的责任,娱乐流量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代价。”邵斌律师呼吁,公众应尊重未成年人隐私边界,摒弃过度窥探明星家庭的猎奇心态,自觉抵制偷拍、传播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自媒体与社交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信息保护要求,拒绝传播未成年人隐私影像;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