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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套现,一犯罪团伙被判刑

2025-08-29 11:29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高佳梨 冯晓晨

  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为境外诈骗资金“洗白”,四天套现20余万元。近日在绍兴,一犯罪团伙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老板,能用数字人民币换现金吗?我可以付手续费。”2023年9月中旬,绍兴市越城区多家沿街商铺里,出现了几名异常“顾客”——他们不购物、不消费,只打听商家是否支持数字人民币套现。几天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查询到辖区内多家商户数字人民币账户资金流动异常,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袁某等三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这帮人究竟是干啥的?事情还要从一则“兼职”广告说起。外省人袁某2023年8月从老家到浙江打工,辗转多地都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某天在酒店刷短视频时,他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只需找支持数字人民币的商家套现,就能按额获取千分之八的佣金。心动的袁某立马按照上家指示操作,在酒店附近找商家进行套现,并成功拿到佣金。

  几次尝试得手后,袁某总结出一套“流程”:先通过购物、闲聊拉拢有数字人民币账户的商家,在商家同意套现后,先将自己一定金额的钱款转换成虚拟币充当押金转给上家,再将数字人民币收款码发送给上家,待上家的诈骗资金进入商家数字人民币账户,由商家扣除1%至1.5%不等的手续费后,套取相应数额的现金。在操作中,袁某套取的金额会高于押给上家的金额,而这差价部分便是上家给袁某的佣金。

  为扩大“业务”,袁某又拉上女友张某、朋友寇某一起干,并承诺他们每套现1万元就给50元好处费,自己从中赚取差价。

  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打击,平日里袁某等人用境外小众聊天工具与上家联系,并流窜于绍兴、金华、杭州、嘉兴等地。每次套现成功,便驾驶机动车转至新的作案地点,将上家诈骗所得的钱款由“黑”转“白”。

  “数字人民币支付交易隐私性强,境外诈骗团伙就利用这个特点,收买一些商户的数字人民币账户进行洗钱。”在接受讯问时,袁某主动交代,“我现在非常后悔自己做了这种糊涂事,已经全额退赃了。”

  近日,经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袁某、张某、寇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院提醒:应增强对数字人民币的认知和风险意识,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商家切勿轻信非正常交易请求,莫因小利成为犯罪“工具人”。如发现可疑套现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