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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网信办约谈属地某网站负责人

2025-06-18 15:59 来源:网信温州

  近日,龙湾区网信办在工作中发现,属地某公司旗下网站被植入暗链,网页存在非法色情信息。

  在温州市网信办指导下,龙湾区网信办于6月11日约谈该网站负责人,对其未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与保障制度。

  目前,该公司已注销涉事网站的备案,并已整改到位。

  网络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