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叶某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对叶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叶某某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经查,叶某某今年27岁,衢州柯城人。案发前,他就职于一家公司,负责维修公司电脑、维护公司网络,平时可以自由出入机房。前段时间,叶某某想着利用自己的技术赚个“外快”,于是他就在境外聊天软件群组里发布消息,称自己可以有偿提供语音网关接入服务。
之后便有人联系上了叶某某,要求叶某某提供批量固定电话接入服务。这时的叶某某也怀疑过对方的动机,猜测对方可能是从事电信诈骗。但受到利益蒙蔽,他依然选择为其提供服务,让对方通过远程控制系统对叶某某提供的设备进行配置。
4月中旬,叶某某偷偷将配置好的非法设备带至公司。经过调试后,诈骗分子控制了该公司的多路固定电话线路,进行拨打诈骗电话。
经查,4天内共有4个固定电话号码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拨打电话约570余起。诈骗分子利用该控制技术,冒充本地公安机关和民用机场人员针对衢州地区人员,以涉嫌洗钱犯罪、航班延误退款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30余万元。而叶某某也非法获利5万余元。
办理该起案件的检察官表示,叶某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多名群众的财产,还有可能泄露企业交易信息、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为企业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和安全隐患。
检察官提醒:
企业一方面要加强专门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通过定期培训,引导其合法运用计算机技术、专业技术,防止沦为“黑客”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另一方面,要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做好远程控制技术的防护,使用安全密码、安装防火墙等技术提高系统安全。同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针对特殊敏感岗位,要从严依规进行管理,防止内部人员与诈骗分子进行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