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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街头偶遇这样的“香港人”,要注意了…….

2024-08-15 16:03 来源:“黄岩检察”微信公众号

当你在街头偶遇这样的“香港人”

要注意了……

  “你好,我是从香港到内地来的,取不出现金,能给你转账套现吗?”假如碰到有困难需要帮助的“香港人”,你会伸出援手吗?

  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仔细辨认是否可信!因为也许你碰到的不是香港同胞,而是真骗子。

  近日,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冒充香港人实施诈骗的案子提起公诉,被告人管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郁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管某某与郁某某“合作”冒充香港人骗钱。管某某事先租好一辆黑色奔驰车、购买好两个香港手机号码,便开始物色被骗对象。

  19日20时许,管某某借问路与兰某搭讪,自称是香港人,在内地手机没有网络,需要让兰某开热点借用网络,还当着兰某的面打电话给“生意伙伴”谈事情。挂完电话,管某某以身上没有现金需要兰某帮忙取现金并事先转兰某支付宝,兰某同意并告知支付宝账号。管某某私下将兰某的支付宝号、名字以及金额编辑短信发送给郁某某,由郁某某PS“转账成功并延迟2小时到账”的截图,并通过短信发回给管某某。

  因自己的支付宝未收到通知,兰某感到疑虑,管某某解释说,自己用的是香港支付宝,会延时 2 小时到账。虽然将信将疑,但兰某还是去了附近银行ATM机器取现10000元交给管某某。

  之后管某某还提出帮忙给奔驰车加油、买2条中华香烟等需求,并答应隔天会还钱,临走前还留下一个显示归属地为香港的手机号码给兰某。

  一段时间后,钱始终没有到账,兰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多次拨打所谓的“香港”电话,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如法炮制,管某某、郁某某以类似方式在黄岩区、玉环市等地作案数起,骗取钱款、香烟等物共计22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

  遇到陌生人求助,在乐于助人的同时,一定要理性判断,涉及钱财交易时更要提高警惕,可以让对方拨打110寻求警方帮助,切勿因碍于面子、同情心或贪图小利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其实,不管是冒充香港人,还是其他,诈骗套路大同小异,千万不要被骗子所迷惑。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此外,检察官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反诈骗工作中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法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