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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已阅丨浙江首例涉AI技术商业化应用案,判了!

2025-08-08 10:52:13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张蓉 通讯员 滕腾 编辑:龚晓

  消费前查“种草”攻略(网络推荐帖),已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生活习惯。然而,你看见的“花式种草”、“真心推荐”有可能是AI生成的虚假“种草”笔记。

  8月7日,杭州中院二审宣判一起涉AI生成虚假“种草”内容案。这也是浙江首例涉AI技术商业化应用案。

  此前,一家运营社交电商平台的科技公司发现,部分用户利用一款AI写作工具,在平台发布虚假“种草”笔记。该公司便将开发这款工具的两家网络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案涉AI写作工具提供的“小某书”“种草”文案等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家网络公司共同赔偿科技公司10万元。

  “这类帮助博主进行虚假推广的AI软件,对平台内容生态和信誉造成极大伤害,也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江桥说,技术本身中立,但技术应用要受到约束,不能滥用,针对以特定场景为应用层提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理应尊重特定应用场景的规则。

  该案给技术应用划定法律边界,也提醒AI模型开发者、AI服务提供者和AI产品使用者在开展业务前,必须事先审查潜在风险。

  庭审现场。杭州中院供图

  已阅君关注到,随着技术快速发展,AI侵权、AI造谣、AI诈骗等乱象逐渐显现,也产生了AI引发的生成物权利归属、算法侵权、平台责任等新型法律问题。

  “人工智能能否成为发明人?人工智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时,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开源模型的使用边界在哪?……这些问题,涵盖多个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崟屾注意到,AI技术正给传统知识产权体系带来全方位挑战。

  杭州被誉为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AI技术引发的不少问题也早发、高发。近年来,杭州法院已受理17件涉人工智能的新类型案件,包括涉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13件、专利权纠纷1件、技术秘密纠纷1件、个人信息保护纠纷2件。

  其中,2023年的全国首例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引发极大关注。当时,杭州某网络公司擅自使用一家公司发布的虚拟数字人视频。两家公司因此对簿公堂。

  “虚拟数字人拥有著作权吗?”面对这一问题,法院认为虚拟数字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表演者,不享有表演者权和著作权,但它是开发者的独创性表达,构成美术作品。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侵犯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损失12万元。

  此外,杭州法院系统还审结了全国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智能机器人网络直播侵权案、全国首例“AI换脸”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涉短视频模版著作权侵权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智能向善的基本原则,这些典型司法案例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人工智能治理,动态完善政策法规。”杭州中院院长唐学兵说。

  破解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难题,还需从基础上构建具有前瞻性的治理体系。

  这些年,我国已迈出关键步伐。比如,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给相关AI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推进从生成到传播全链条治理……

  从个案探索中提炼规则,今天,杭州中院同步对外发布《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

  这是浙江首份关于人工智能的司法保障意见,明确了六类人工智能典型纠纷的裁判理念,从规则引领、机制创新、体系建构等维度构建全链条的司法保障。

  在王崟屾看来,这份《意见》也是主动破局之举,将在成果权利归属、人工智能服务各参与主体责任认定等关键议题上,提供可供借鉴的杭州方案。

  先进技术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对现有规则边界的挑战。既用法律为技术套上“缰绳”,又为创新预留“试验田”,在发展和安全的平衡中,浙江还在持续探索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路径。

编辑: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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