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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出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全链条调查协作机制》实现“一体化”协同

2024-07-12 16:01:53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通讯员 许一俊 林怡然 编辑:袁森

  浙江在线7月11日讯(通讯员 许一俊 林怡然) 为全面加强普陀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精准防控,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舟山市普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联合首发出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全链条调查协作机制》,着力实现部门“一体化”协同、火灾“直链式”溯源、信息“互通式”共享。

  建立全链条调查协作机制。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后,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并落实案件线索移交处置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在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基础上,搜集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痕迹物证和信息,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其他两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需要时抽取同型号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根据调查和检验结果,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经营者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对涉案车辆的上牌情况及登记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查处力度,对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一律以“过失引发火灾”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围绕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有效落实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产品各环节的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个人或管理不到位的单位。

  实现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加强电动自行车信息互通共享,提升联动调查效率。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情况,并负责全区电动自行车火灾统计数据分析工作;公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该车辆上牌的登记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涉及火灾事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的查处结果及时通报,共享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信息。

编辑:袁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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