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长兴县:档案与时代同行 法治护航兰台发展——扎实推进《浙江省档案条例》宣贯

来源: 长兴县档案局 长兴县档案馆

  《浙江省档案条例》施行以来,长兴县档案部门立足档案法治化、现代化发展需求,建立“县级统筹、局馆带头、部门联动、乡镇延伸”四维宣贯体系,通过干部常态化教育、全域化社会宣讲、精准化合规赋能,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

  落实“四个必学”,上好干部教育的必修课

  建立健全条例“四个必学”机制,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县法治建设及档案工作重点内容,全方位夯实干部档案履职能力。领导必学。条例学习被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学任务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督促各机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夜校必学,依托“星期一夜校”普及档案法律法规,常态化提升全体机关干部档案意识。党校必学,将条例纳入中青年干部基础培训课程,引导中青年干部加强学习,把提升档案法治意识和档案工作能力融入当好干部的基本功锻炼中。

县委党校开展《档案工作是当好干部的基本功》专题授课

  组织“三个走进”,拓展社会教育的新路径

  开展“走进乡镇、走进村社、走进群众”行动,打造全民参与的档案法治社会课堂。面向乡镇、村社档案工作者,开展档案系统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志愿活动,解读条例核心条款,指导规范小区物业档案和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累计培训和现场辅导200余人次。面向基层群众,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升级档案展厅宣贯阵地,增设条例专题展示板块,张贴二维码为群众随时学习提供便利;依托长兴档案微信公众号推送“每周一学”档案知识,线下累计发放条例宣传册300余本。


长兴县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图片展中新增《浙江省档案条例》宣贯板块

  开展“双联互助”,以档案规范推动机关合规

  依托“双联互助”工作机制,以馆室联通、帮扶联动、业务互助的共建模式,抓实档案规范化建设,助推机关合规提质。档案部门常态化下沉一线,对照条例标准,针对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辅导。


赴县资规局指导全域土地整治档案工作


  

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