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以法治力量护航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平湖市档案馆 沈俊

  编者按: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为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动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平湖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坚持高位统筹、多点发力、全域覆盖,系统开展《条例》宣传阐释与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档案法规走进机关、下沉基层、深入群众,以法治力量护航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位引领强部署。将《条例》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内容,通过集中研学、交流研讨,深刻把握《条例》立法精神、核心内涵和实践要求,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档、依法治档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定向向市委领导分发《条例》宣传解读资料,强化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思维,夯实全市档案事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是下沉基层广宣讲。《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档案局、档案馆第一时间编印《条例》宣传材,利用赴基层走访调研、开展日常业务指导等契机,深入各村社、机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普法宣讲,解读《条例》重点条款、档案管理规范、信息安全保密等重要内容,疏解基层档案工作堵点难点,推动《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走深走实。

  三是借力节点聚合力。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节点,联合市保密局、当湖街道开展档案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条例》内容以及档案安全保密、实体档案保护、民生档案查询等知识,将档案法治宣传与国家安全教育有机融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市档案部门将持续推进《条例》的常态化宣贯培训,面向机关、企业、村社精准开展专题宣讲和业务实训,提升档案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履职能力,规范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全流程管理,开展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档案安全长效机制,以法治赋能档案事业提质增效,为平湖奋进“十五五”新征程筑牢档案法治安全的坚实屏障。

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