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条例》,全面提升依法治档、科学管档能力,台州市档案部门迅速部署、系统推进,通过“深学、广宣、实干”相结合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分层推动
实现学习对象“全覆盖”
强化“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推动《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台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浙江省档案条例》,并听取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意见。 黄岩区委等各县(市、区)党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实现市区两级党委领导班子学习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档案系统均已向党委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初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学习贯彻格局。
在系统内部,构建“班子领学+条线研学+个人自学”立体化学习模式,依托“档案微课堂”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累计组织专题学习30余场。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案例式、场景式教学,围绕归档移交、档案利用等常见业务场景,开展模拟推演、问答互动30余次,推动学习从领导干部向基层档案员延伸,累计覆盖超2000人次。
融合传播
打造宣传教育“立体网”
统筹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在微信客户端、“台州发布”、“记忆台州”等媒体平台上推出长图解读、知识竞答、短视频等普法内容,投放点位超80个,相关内容累计阅读曝光量达破20万人次,转发互动超千人次。
拓展实体宣传阵地,在市县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条例》宣传展板、公告栏、资料取阅点100余处,推动形成“处处可学、时时可感”的法治氛围。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档案法治在身边”系列主题活动,组织普法宣传队深入村居、商圈、企业开展现场普法、发放资料,累计发放《条例》宣传折页等1.2万余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有效提升社会公众档案法治意识。
学用结合
推动条文内容“具象化”
坚持“原文精读+案例解析”双向发力,组织市县档案干部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原文,开展专题辅导5场,参训人员达600余人次。
围绕档案收集、保管、利用、信息化等重点环节,依托“兰台青年沙龙”“青年思享汇”等平台,组织跨层级、跨区域研讨交流8场,聚焦《条例》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开展集体攻关,研讨操作指南和规范。
通过“学中干、干中学”,推动《条例》从制度文本转化为行为规范与工作习惯,切实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台州市档案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讲解《条例》
下一步,台州市档案部门将坚持学用结合、以贯促行,重点推进《条例》在四个方面的深化落实:
一是深度融合执法监督。将《条例》贯彻情况作为年度执法检查核心内容,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以查促改、以案释法”推动依法治档落到实处。
二是同步优化制度建设。系统梳理评估现有档案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制定配套细则和操作指引,构建与《条例》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
三是注重实践总结创新。鼓励各地在档案资源建设、开放利用、数智化转型等领域探索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专题化的《条例》培训,提升档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条例》落实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