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掀起学习条例全覆盖 学用结合促落实的热潮

来源: 湖州市档案局 市档案馆

  编者按: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条例》制定出台后,湖州市档案部门积极响应,按照《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学习贯彻<浙江省档案条例>的通知》精神,迅速行动起来,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宣贯,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掀起了学习条例全覆盖、学用结合促落实的热潮。

  一是高位协调“集中学”。协调联动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等部门,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2026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体系,纳入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范围;力争纳入年度主体培训班和干部人事档案等专题培训班的学习课程,进一步夯实全市依法治档、依法管档基础。

  二是系统先行“专题学”。局馆一体、上下联动,把《条例》宣贯作为档案系统一把手工程推进,制定《湖州市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档案条例>宣贯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一时间举办《条例》专题学习研讨会,邀请档案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深度解读。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学习日、星期一夜校等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局馆领导带头研讨,干部职工专题交流,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全市局馆工作组、市级档案工作协作组的作用,组织全市档案员和档案工作者开展《条例》在线学习交流,实现《条例》学习全覆盖、宣贯全覆盖。

  三是多方发力“广泛宣”。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通过“湖州发布”“南太湖号”等主流媒体和“湖州档案”等行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全文及重点解读。拓展宣传阵地,积极对接全市各类驿站、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阵地,将《条例》宣传资料、展示展板融入阵地,扩大全社会知晓度。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做好各级档案部门的宣贯活动推介,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和影响力。

  下步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湖州市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档案条例>宣贯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配套制度,固化学习成果,建立健全“分层学+特色讲+创新宣”机制,力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档案系统深入学、机关单位紧跟学、社会各界广泛学,确保《条例》宣贯落到实处。

  二是组织专题宣讲。坚持“以讲代训、以讲促学”,依托湖州市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等人才库,联动高校档案专家资源,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启“专家+专员”的智库宣讲模式。举办全市域《条例》专题讲座和业务培训,推动“1+5+N”培训全覆盖;组建优秀宣传员队伍,开展“当一天档案宣传员”活动,深入全市机关、学校、企业、村社、驿站等地开展巡回宣讲;组织青年档案工作者开展主题宣讲比赛,提升档案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策划多元宣传。结合“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开展主题宣传。实施《条例》“五个一”宣传活动,制作一批宣传资料、推送一条全民知晓宣传信息、组织一次点亮全市电子屏横幅标语活动、举办一次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开展一次线下广场宣传活动等。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推送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条例》宣传走深走实。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注重学用结合促落实,依托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档案业务指导、协作组例会等工作载体,深入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结对社区、联建院校等地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新规落地见效,力争在档案制度体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数智化转型、档案公共服务、档案基层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湖州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工作成果。

  

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