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浙江省档案条例》出台后,衢州市档案系统迅速行动、积极谋划、精心部署,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全力打好“学、宣、训、干”组合拳,积极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打牢“学”这个基础
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
按照“四个纳入”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档案干部深入学、各级干部一起学的浓厚氛围。
一是把《条例》纳入市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二是把《条例》纳入市县党校主体班次重要内容,针对不同班次、不同类别干部特点,开展精准专题辅导,推动《条例》进课堂、进头脑。
三是把《条例》纳入市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范围,从任前考试、日常学法等各环节拓宽学习路径,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作用。
四是把《条例》纳入市县档案局馆干部常态化学习内容,通过原文研读、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分层次开展专题学习,确保《条例》入脑入心。
突出“宣”这个重点
持续掀起《条例》宣传热潮
坚持“线上+线下”、“集中+日常”、“体制内+全社会”,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持续掀起“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热潮。
一是聚焦《条例》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衢州档案史志”微信公众号、衢州档案史志网进行全文转发,在《衢州日报》、“衢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市级官媒发布信息报道,利用市区范围内30余块户外LED大屏全天候、高频次循环滚动播放宣传信息,发布《衢州市档案部门致企业书》,推动市级部门以及县域各平台多点发力、多渠道推送,让《条例》家喻户晓。
二是聚焦“6·9”国际档案日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以《条例》宣传为主题,及早谋划、统筹推进系列宣传活动。比如,举办贴近民众生活的档案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开展《条例》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三是聚焦日常,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推动《条例》宣传走深走实。比如,在市县档案馆查档大厅和宣传场地设立宣传专栏,面向来往办事群众普及《条例》知识,实时实地做好宣传;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青年群体力量,用鲜活语言解读法律、宣传《条例》。
强化“训”这个支撑
加快实现《条例》精准赋能
按照“分层分类、精准施教”的原则,统筹谋划开展全年档案工作培训,把《条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让法治思维融入档案工作各环节。
一是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分层次靶向施训。聚焦市县局馆干部、部门档案工作人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服务企业等重点人群,区分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制定不同培训方案,明确各自培训重点,实现供需精准匹配。
二是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分领域精准滴灌。围绕档案“收、管、存、用”等核心环节,开展“条款拆解”深度培训,把《条例》的新规定、新机制、新要求讲清楚、讲明白,让档案工作者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三是坚持“做什么悟什么”,分形式赋能增效。聚焦全宗卷编制、电子公文归档、档案开发编研、档案保护修复、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法条解读+案例剖析+互动答疑+实操训练”等形式多样的培训,让一线人员在实战中强化知法守法意识、提升依法操作能力,形成“干中学、学中干”的良性循环。
体现“干”这个关键
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真正让《条例》走进干部心里、用在实际中。
一是健全配套标准,积极探索馆藏档案开放审核的流程标准、专业档案数据治理利用的可行性路径以及覆盖全市的档案数字资源体系,为制修订省级层面制度规范提供更多衢州经验。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市级机关部门档案工作协作运行机制作用,建立执法“事前谋划、事中监管、事后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保证《条例》切实得到执行。
三是打造特色亮点,把《条例》贯彻融入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中,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政治优势,强化局馆协同,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巩固扩大具有衢州辨识度的档案工作成果。比如,聚焦破解“数据沉睡”难题,开展金融档案数据资产化应用改革,推动金融行业档案管理模式变革;加强南孔文化档案资源挖掘利用,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系统打造“南孔档案”特色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