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浙江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固化全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重要保障。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掀起了学法普法用法的高潮。

主要做法与创新亮点
活动摒弃“单向灌输”“坐堂授课”式普法,致力于实现宣传理念、形式与效能的系统性创新。
一是场景创新,让法治宣传融入市井烟火。主动跳出机关会场,将宣讲地点设在具有本土生活气息、人气较高的“继光街茶馆”。开放式、生活化的场景,有效拉近了宣讲者与普通市民的距离,使法治宣传在轻松氛围中自然渗透,实现了档案工作从“庙堂之高”向“江湖之远”的生动延伸。

二是叙事创新,让条例内核走进群众心坎。彻底转变照本宣科模式,策划了一场以“故事会”为核心的沉浸式宣讲。通过“处州兵抗敌往事”“百年酱油坊传承”“家庭账本里的家国变迁”“民间收藏家的乡愁守护”“外来宝妈的城市记录”等10个源自本土的真实故事,以访谈、讲述、情景剧、脱口秀、歌曲演唱等多元形式,将《条例》中关于权益保障、数字转型、文化传承、社会共享、家庭建档等抽象条款,转化为可感可触、引发共鸣的生动叙事,真正做到了“以情动人、以事释法”。



三是主体创新,让社会共识在跨界对话中凝聚。市档案馆组建市县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档案合伙人”宣讲团,成员涵盖市县机关干部、企业家、民间收藏家、生活博主、文史专家等。他们从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视角,共同诠释“社会记忆共建共享”的法治内涵。活动现场同步设置档案服务、法治咨询等多个服务角,使《条例》宣传的过程同时成为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

活动成效与社会影响
活动吸引了大量机关干部、企业团体、媒体记者及市民群众参与,现场气氛热烈、互动积极。
一是实现了宣传效能的显著提升。通过创新形式,成功推动了《条例》宣传从“陌生法规”向“身边权益”、从“专业领域”向“公共话题”、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的深刻转变。参与者普遍反映,此次活动“听得进、记得住、有共鸣”,极大提升了《条例》的知晓度与亲和力。
二是拓展了档案工作的社会认知。活动生动展现了档案工作“记录历史、守护记忆、服务民生、传承文明”的多元价值,特别是其在保障个人权益、服务企业发展、助力社会治理、凝聚文化认同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塑造了档案工作现代化转型的新形象。
此次活动紧密结合“法治浙江”建设二十周年,以人民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探索法治精神与百姓生活的连接点,实现了法治宣讲解读的“精准滴灌”,成为丽水市档案领域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大局的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丽水市档案部门将持续探索档案普法宣传新路径,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