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了浙江省“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集体和个人,淳安县荣获“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近年来,淳安县水利水电局蹄疾步稳迈进“十三五”征程,坚持实干笃定前行,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使全县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通过不断深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和计划用水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水资源监管体系。截至2020年,全县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5%和47%,千岛湖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I类,捧回浙江省节水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银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此外,为进一步深化节水行动,编制《淳安县水资源保护节约和高效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淳安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各部门资金约2.25亿元,打造丰水地区节水减排增效的千岛湖模式。立足水源地综合保护,积极探索开展如何将农村生活用水用于绿化和农业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入湖污染排放量项目。不断强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6至2020年先后实施丰家源、梓桐源、五都源、六都源、白马溪、铜山、叶村源等治理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477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全县‘十四五’计划将再接再厉,全力开展水资源节约安全利用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为淳安县建设生态文明、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淳安县水利水电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