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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晚清民国龙泉司法档案

2023-06-07 18:19 来源: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档案馆

  编者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是中国的国家级名录,由“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会负责评审。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为中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2000年始,国家档案局建立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并组织申报评选工作。截至到目前,共组织5批申报和评选,共有198件(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现介绍浙江省分5批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12组档案,以飨观众。

  晚晴至民国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仍,无数珍贵史料毁于战火。龙泉由于地处偏僻深山,并未受到太多波及,大量珍贵档案因此得以保存下来。

  龙泉市档案馆馆藏民国司法档案共计1.74万卷,88万余页,记录的诉讼案件超过2万个,是目前已知晚清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基层司法档案文献。被誉为继巴县档案、南部档案、黄岩档案、台湾淡新档案和宝坻档案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发现。它详细记录了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从传统到近代变革的完整过程,对研究我国近代民间法治具有重大作用。

  2006年“龙泉民国司法档案抢救裱糊”被列入省级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2012年8月至2019年9月,龙泉市档案局、浙江大学与中华书局合作,整理出版了《龙泉司法档案选编》五辑96册,该书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二等奖、省社会科学界“十大学术关注”。2015年,晚清民国龙泉司法档案入选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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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司法档案裱糊修复

 清宣统元年(1909年)龙泉县的诉状(龙泉市档案馆藏).jpg

 清宣统元年(1909年)龙泉县的诉状(龙泉市档案馆藏)

清末民初龙泉县衙办理山林纠纷时绘制的山图(龙泉市档案馆藏).jpg

清末民初龙泉县衙办理山林纠纷时绘制的山图(龙泉市档案馆藏)

龙泉书影(两辑) 中华书局摄 .jpg

编辑: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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