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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三包”商品目录实施 住宅电梯被首次纳入目录
2018-05-02 08:18:15 来源: 宁波日报 孙佳丽 卢晓峰

  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等商品,都被列入“三包”商品目录。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包”是“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据了解,修订后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变得更加“时髦”了。与2011年出台的原“三包”目录相比,新目录删除了家具、家庭装饰装修服务、影碟机、饮水机、MP3等10种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或萎缩淘汰商品,保留了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等20种商品,还新增了电动牙刷、破壁料理机、空气净化器、按摩椅等15种新兴产品。

  新“三包”目录的最大亮点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住宅电梯纳入了“三包”目录中。据统计,我市目前登记使用的各类电梯早已超过8万台,电梯安全直接影响到市民的人身安全。而此次纳入“三包”的住宅电梯,整体“三包”期限为“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一年”或“发货之日起三年”,曳引驱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关键部件“三包”期限则为“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三年”或“发货之日起五年”。

  此外,新“三包”目录明确将商品房基础设施、主体结构等工程、防水、防渗漏及供热与供冷系统等纳入其中。对于15种新列入目录的新兴产品,消费者大多可以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缺陷要求商家退货、更换或维修,而这些产品关键部件的“三包”期限可达三年。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包”期限是对商品维修更换的最低年限,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条款只能高于这个期限,如果出现低于期限的,该条款视同无效。

标签: 商品目录;住宅电梯;期限;空气净化器;关键部件;智能吸尘器;佳丽;商品房;电源;产品质量缺陷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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