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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在象山颁发
2018-04-25 09:15:35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应磊 贺元凯 吕苏娟 周旭辉 通讯员 俞莉 陈光曙

  浙江在线4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应磊 贺元凯 吕苏娟 周旭辉 通讯员 俞莉 陈光曙)4月24日,象山鹤浦镇小百丈村村民王定龙开心了整整一天。当天下午,他从县委书记叶剑鸣手中领到了红通通的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证。王定龙手中的这本证书也是我省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领了证,心里踏实了,我们老房子也开始值钱,”王定龙喜笑颜开。荒废在村里,年久失修的石头屋明确了权属,成为村民的一项重要资产。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就在这个月,象山启动实施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工程,进一步推动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同时新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

  海岛小村小百丈村旅游资源丰富,有老石屋、千亩柑橘园和张苍水兵工厂遗迹,也因此被开发者看中,吃上了改革“头口水”。开发小百丈存的安可乡建团队起初也有自己的顾虑,负责人刘小路说:“村里的资源吸引人,但开发过程中也怕出现权属纠纷。”

  一纸证书让团队打消顾虑。按照象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刘小路领到了宅基地使用权人证。加上资格权人证和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人证,三本证书各归其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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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下“定心丸”的刘小路决定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大展拳脚。团队投资7000万元把石屋打造成精品民宿,把整个村建设成文旅生态村。“一次性向村民租借了15处总共1500平方米的石头屋和6300平方米的土地,租期20年,”刘小路介绍,石头屋年租金每平方米50元,土地年租金每平方米6元,租金五年一付。

  破旧石头屋成了增收“摇钱树”,70岁的王定龙惊喜万分。这笔帐他已经算了好几回:两处石头屋共242.97平方米,加上834.93平方米的土地,他一次性获得第一笔8.5万元的租金,整个租期可以获得租金34万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深化,为乡村振兴安上了“助推器”。在叶剑鸣看来,“农村将越来越有向心力,农村活了,也一定能够火了。”根据规划,未来三年,象山农村将吸引1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个以上改造项目,激活利用300亩闲置宅基地、1000幢闲置农房,农民人均住房财产性收入增加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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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报道】

  4月24日,浙江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在象山颁发。

  下午15时30分,浙江新闻客户端与您一起见证全省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的颁发过程。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由资格权人证、使用权人证、所有权人证组成。三本证书,权属清晰,三权分置一目了然。

  其中,村民拿到宅基地资格权人证,租这些房子的企业领到宅基地使用权人证,村集体领到宅基地所有权人证。

  不动产权登记证的颁发,意味着象山鹤浦镇小百丈村的15处石头屋有了明确的权属,今后可以出租给企业用来开办精品民宿了。


标签: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宅基地;资格;不动产权登记证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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