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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被坑了只能认栽?这些案例里藏着维权成功秘诀
2019-03-14 08:06:37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谭罗敏 漫画 李泽峰

  

  美丽消费不成险毁容,网购优惠还有附加条件,菜场买鱼摔成骨折市场也得担责……昨日,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18年嘉兴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网购、汽车、房产、农资等多个领域。生活中遇到消费糟心事该怎么办?这些成功维权的案例可以为你提供借鉴。

  买了一年半拖拉机就报废 

  买方卖方板子都要打

  [案情简介]2017年4月,嘉善县南北暑村村民钟某在嘉善县某农机技术服务中心(简称农机中心)购买了一台大型农用拖拉机。2018年12月,该拖拉机的发动机出现故障,农机中心检查后认为该故障系钟某在对发动机维护时未使用该品牌拖拉机专用的机油所致,建议其将拖拉机开至位于平湖的农机公司(简称农机公司)处进行维修。途中,拖拉机发动机彻底损坏报废。

  钟某遂向嘉善县消保委投诉了农机中心,农机公司作为第三方一起参与调解。钟某和农机中心承认各自存在过失,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农机公司更换发动机,产生的6万多元费用由钟某和农机中心各承担约40%,而农机公司自愿承担剩余约20%的损失。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由农用机售后问题导致的纠纷。事情发生后,销售者没有正确向用户提供农机产品使用知识,导致农机产品损失扩大,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说好的学区房竟是“一场误会”

  房产公司全额退款51万多元

  [案情简介]2017年11月17日,消费者张女士向海宁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销售人员介绍有关学区划分与附近规划的意向,但事后发现与介绍的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调解中,消费者出具了购房时与销售人员的聊天截图,从截图看销售人员有引人误解的表述。由于消费者与销售人员均非海宁市区居民,对学区的划分都没有明晰的认识。经多次调解后,双方解除合同,房产公司全额退还已缴款项51万多元。

  [案例评析]该纠纷未经法院审理即调解成功,主要是因为当事双方均能就事论事、理性面对。需要消费者注意的是,学区房只是一个民间俗称,并非法律定义,房产公司的承诺无任何意义,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房产公司也应多学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天猫津贴享满减网店却让补差价

  这家飞利浦专卖店出尔反尔失诚信

  [案情简介]2018年11月26日,南湖区消保委通过12315平台收到来自上海市普陀区市民吴先生的投诉,反映“双11”在天猫飞利浦某专卖店购买了两台呼吸机,价格8950元,付款后店方却迟迟不发货,还要求他补足差价,差价是该订单中使用天猫津贴满减后优惠的1500元。

  经调查,该店铺为嘉兴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优惠价基础上再用天猫津贴这一价格他们无法接受,需消费者采取补足享受天猫津贴满减活动的差价,他们才能交付商品。天猫客服调解后从该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中冻结划拨1000元赔付给消费者。 

  此后,吴先生发现商家赔付的保证金到了他的天猫账户变成了10000个天猫积分,在购买商品时进行有偿兑换,却遭到该公司的限制使用。最终在南湖区消保委的调解下,由商家按照“双11”使用津贴后的优惠价格交付吴先生商品。

  [案例评析]商家参与天猫网络平台商品销售优惠活动,却单方限制消费者使用天猫积分是错误的,属于消费侵害行为,理应知错就改。  

  新车买了2个月变速箱就有异响 

  是不是质量问题经营者应举证

  [案情简介]2017年9月,平湖市消费者何某在一家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君越家用车,两个月后发现变速箱有异响,在没有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将该车辆变速箱软件升级,结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调解中,双方同意先对变速箱进行质量鉴定,但直至2018年1月10日,该公司仍未能提供鉴定报告,平湖市消保委终止调解,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6天后,该公司又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同意更换新的变速箱总成,并确保该变速箱总成为原厂合格新品。    

  [案例评析]在本案中,经营者对变速箱有异响是不是属于质量问题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向消费者出具相关的检验报告,否则在诉讼中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新建楼房楼板出现裂缝 

  混凝土是“元凶” 经营者赔偿10万元

  [案情简介]2018年6月,秀洲区王店镇的徐某和张某两家拆迁后建联排房,他们一起从秀洲某混凝土公司购买了44立方米的混凝土。等新房顶层楼板浇筑完成后,徐某和张某发现楼板出现裂缝。两人怀疑混凝土质量有问题,混凝土公司认为是施工养护方面出现了问题。

  接到投诉后,秀洲区消保委就该纠纷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得知房屋设计和施工并不存在问题,召集徐某和张某以及混凝土公司进行消费纠纷调解。经过调解,最终由混凝土公司分别赔偿两位消费者各5万元,并对房屋进行加固修复。

  [案例评析]农村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农民更属于消费保护的弱势群体。本案涉及农民居住的安全,经营者在提供材料上不得马虎。  

  购买4.5万元的美容套餐险遭毁容

  无照无证经营美丽消费防陷阱

  [案情简介]2018年4月,方女士在嘉善县时博汇某美容店花4.5万元购买美容套餐。没几天面部就出现了红疹,经医院诊断是由美容引起过敏性皮炎,方女士要求美容店全额退款,并赔偿医药费用,双方协商未果。接到投诉后,嘉善县消保委组织双方调解。除方女士外,她的两个朋友也购买了该美容店的美容套餐,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不适。

  对该美容店实地查看中发现,该店不但提供美容服务,还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尚未办理相关证照。美容店提供的化妆品使用说明中,提醒皮肤过敏体质者慎用,其仍然让消费者继续使用,应承担相应责任。美容店最后同意,在扣除部分返利后,退还方女士等3人相关费用共计56320元,并赔偿方女士医药费1500元。

  [案例评析]爱美是天性,美丽有风险。在本案中,该美容店未办理相关证照便从事无照无证经营,是为一错;未按规定提供预付式消费,是为二错;不按化妆品使用说明提供服务,是为三错。

  游完泳得肺炎这个“锅”谁来背

  水质抽检不合格商家全额退还学费

  [案情简介]2018年7月,市民王先生为孩子在南湖新区某健身游泳培训中心报名游泳课。第二次游泳课中多次呛水,第二天孩子觉得胸口痛,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是肺炎。王先生向该中心提出赔偿其医药费,并要求退回全部学费。

  南湖区消保委在接到该投诉后进行调解,阐明以下观点:消费者感染肺炎原因有很多,泳池呛水存在引起感染的可能性;商家泳池因消毒工作刚被相关部门处罚,消费者肺炎感染与泳池水质的相关性增加;消费者无确凿证据认定肺炎病因。经调解,商家同意将学费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案例评析]本案中,如果按照合同规定,消费者的肺炎很难认定是由商家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引起的,最终双方纠纷能够得到解决,是由于消保委工作人员“以理服人”。  

  电板有两个出厂日期

  以次充好手机维修店被罚

  [案情简介]2018年10月11日,消费者侯先生因手机待机时间短在嘉兴港区某手机维修店更换电板,更换后手机电量还是不耐用。检测中发现更换的电池贴着两张商品标签,出厂日期分别为2018年和2016年,侯先生认为修理商可能更换的仍然是旧电板,要求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港区消保委组织双方调解,认为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更换电板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商品的真实情况,侵犯了侯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最后经过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向侯先生退款150元,并惩罚性赔偿500元。

  [案例评析]维修行业专业性相对较强,本案的消费投诉是按欺诈行为向消费者进行赔偿的。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商品维修时应选择正规的维修店,维修后注意保存维修凭证。  

  免费护肤要花98元才能洗掉

  遭遇强制消费学生们成功维权

  [案情简介]一群95后学生在逛商场时,收到了某美容店的传单,传单上承诺凭传单可到店免费体验脸部护理。到店后,美容师给学生们脸上涂了黑颜色的产品,告知要1小时后才能消除,学生们要赶回学校参加考试,店家称每人支付98元才可去除产品,双方僵持,最终学生们每人支付了30元后商家洗去产品。

  回校后学生们向开发区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美容店负责人宣传了《消法》,告知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强制销售或服务,美容店负责人保证今后将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

  [案例评析]“免费”的背后时常隐藏着巨大的消费陷阱。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活动或体验之前,先要了解清楚哪些属于收费项目,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防骗意识。  

  菜场买鱼摔成骨折

  市场安全保障不到位赔偿4000元

  [案情简介]2018年8月23日,许某去海盐某市场买菜,在临时鱼摊处,由于排水沟维修再加上地面积水,许某右脚踏入水沟并摔了一跤。后检查出骨折、肌腱撕裂并做手术,花费1万多元。许某认为市场服务设施存在消费安全隐患,要求市场方承担部分医疗费。

  海盐县消保委结合证人证言以及相关情况调查,认为许某投诉理由成立。但许某未在摔伤的第一时间向市场方反映情况,也未报警,在证据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后经调解,由市场方一次性赔偿许某医药费4000元。 

  [案例评析]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在经营场所发生意外,要第一时间告知经营者,与经营者协商责任承担,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投诉或报警,自己保留好投诉需要的证据。

标签: 案例;经营者;消保委;调解;美容店;赔偿;房产公司;肺炎;简介;变速箱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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