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吴兴区在开展“三责”联审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主动适应新要求,通过完善制度、多部门协作等举措,创新开展“四责”联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履职监督。
据了解,为不断适应领导干部履职监督的新需求,吴兴区以试点审计形式,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协同合作,联合试点实施包括经济责任、重大决策责任和选人用人责任在内的‘三责’联审。”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根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新形势,该区还探索实施了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试点审计,进一步拓宽了监督领域。
与此同时,在充分总结“三责”联审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审计局等6部门还联合印发了针对“四责”的《吴兴区领导干部任前履职“四责”告知办法》和《吴兴区领导干部履职“四责”年度报告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与审计实施、任前告知与任中日常监督相结合,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职监督的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66名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履职“四责”告知工作。
据介绍,该区还结合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对象及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等中心工作任务分解情况,经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将承担重要职责且掌管使用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高新区确定为2017年“四责”联审被审计对象。“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成包括区纪委、区审计局、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内的联合审计组,共同进点同步开展现场审计。”该负责人说。此次审计就“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两个方面书面提出13个问题和8条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