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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首批107个病种试行医保按病种付费
2018-01-12 10:19:31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史舒频

  为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日前,我市就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病种试行按病种付费。首批试点病种暂定为老年性白内障等107个病种。

  据了解,按病种付费是指参加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试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以单个病种为核算单位进行医疗费结算的付费办法。市本级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为市中心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并适时向全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推广。
  按病种付费的付费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即参保人员入院至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包括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原有疾病必要的检查治疗以及在同一次住院期内主手术操作同时附加实施其他手术操作的费用。此外,我市还将建立病种费用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按病种付费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病种费用标准、扩大病种范围。
  记者了解到,本次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中,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结算管理办法。市人力社保部门将按照病种付费纳入协议管理,明确按病种付费适用范围、费用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并加强对付费病种的费用审核监督。


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费用标准;定点医疗机构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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