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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种类多样 湖州市出台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政

2017-12-15 08:37:08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史舒频

  大学生就业是解决人力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创业是全民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日前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湖就业创业,我市围绕“5年引进20万名大学生和其他各类人才来湖就业创业”目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扶持力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可谓湖州史上“含金量”最高。

  吸引大学生来湖就业创业

  “新十条”更注重深化地校合作,明确在校大学生来湖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活动由当地财政给予实训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参加实训活动的大学生一旦被实训企业招用,我市还将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新十条”明确以“发路费”的形式吸引大学生来湖应聘。对邀请来湖参加招聘交流大会的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我市将按照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 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 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新十条”还明确,对2018年1月1日后来湖创业或企业引进来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引进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5万元、 15万元、 5万元的购房补贴;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招聘来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向重点产业行业引导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向重点产业行业集聚,“新十条”明确,大学生初次创办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我市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连续3年创业补贴累计6万元;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连续3年创业补贴10万元。新引进大学生到我市十二大重点产业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每人每年可享受2500元的就业补贴;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每人每年可享受1万元的就业补贴。

  为鼓励大学生提升就业创业技能,“新十条”明确,凡是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企业职工,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

  优化大学生创业服务

  为鼓励创新创业平台做大做强,支持争创示范基地,“新十条”明确,凡是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我市将分三年分别给予150万元、 100万元、 70万元的补贴。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各级创业大赛,对已领取营业执照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新十条”加大了就业创业服务力度。大学生租用场地进行创业的,每年将按年租金的50%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人力资源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新十条”还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支持力度,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学生,允许其在未清偿其他类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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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陶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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