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嵊州市政府7月24日发出通告,决定在嵊州城区主要河道全面禁止游泳、洗澡、洗涤和垂钓。两个多月过去,河道垂钓这一现象还是比较突出。近日,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开展禁钓区内垂钓整治行动。
在环绕剡溪江来到东桥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一名市民正在垂钓,马上进行制止,并暂扣垂钓工具。“我不知道这里不能垂钓,规定是听说过,前几天看到也有人在垂钓,以为没事。”到当晚9点整治行动结束,执法人员一共制止屡教不改的垂钓行为9起。
根据嵊州市发布的《关于城市河道划定禁止游泳、洗澡、洗涤和垂钓水域的通告》,长乐江环城西桥至嵊州大桥,澄潭江城南大桥至东桥,剡溪江东桥至艇湖水利枢纽(橡皮坝)为禁止区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城市河道水域全面禁止游泳、洗澡、洗涤和垂钓。凡违反通告规定者,由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