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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狠抓落实强化监督
兰溪市总工会积极推进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贯彻落实

2017-09-26 10:37:49 来源: 金华日报 刘小娟

  自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兰溪市总工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在健全组织、宣传、举办培训和开展监督等方面做了许多切实有效的工作。

  健全组织加强宣传

  今年3月,兰溪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同时,兰溪市总工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单建工会会员25人以上的工会、局系统工委所属使用派遣工和自聘合同制员工1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全部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其他企事业单位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

  到目前为止,兰溪市单建工会会员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已基本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其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460多家重点企业和规上企业均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兰溪市总工会将今年3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全面集中开展《条例》宣传解读活动,并将《条例》列为各级工会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兰溪市总工会通过开展“法律六进”、广场咨询、“互联网+”等形式,以及普法进企业、制作《条例》《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展板、发放《职工普法手册》等宣传形式,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据统计,至今兰溪市总工会已下企业普法宣传90次,制作《条例》《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展板22块,向企业职工发放《条例》宣传面巾纸、纸杯等2万余份。

  与此同时,兰溪市总工会还联合当地人力社保局、工商联、企联等,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作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全面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6月19日,兰溪市总工会举办了首期工会干部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专门邀请省总工会法工部原部长凌林为学员作《条例》辅导讲座,并邀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郑布英就《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等授课。此前,兰溪市总工会专门制订《兰溪市工会干部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方案》。

  兰溪市总工会将以下人员统统列为培训对象:总工会在职工作者,换届新任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兼职副主席,产业工会主席,部分市直系统工会主席,重点企业工会主席,规上企业工会主席,中小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干部。

  “培训对象共有1000多人。”兰溪市总工会副主席邱仁东介绍,自6月中旬以来,兰溪市总工会通过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分批和分别参加金华区域培训、金华市总工会培训、兰溪市总工会职校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干部培训和普通职工普法培训等形式,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普通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并通过培训后考试、颁证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监督水平。

  截至8月底,兰溪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局系统工委主任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共计600余人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通过培训,带动了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促进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构建了社会和谐劳动关系。

  狠抓《条例》落实强化监督

  今年以来,围绕《条例》的12项监督内容,兰溪市总工会就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展开监督。

  兰溪市某企业因为厂区搬迁,有140多名员工遇到了安置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接到职工投诉后,兰溪市总工会联合人力社保等部门,多次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但未果。于是,兰溪市总工会决定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依法为职工合法维权。结果“意见书”尚未送达,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打电话给兰溪市总工会,告知愿意接受新的补偿方案。终于,一场群体性劳资纠纷画上句号。

  2016年9月,到兰溪务工的贵州人姜某在某绳业加工厂务工期间,操作设备过程中不慎右手食指和中指被机器压伤,经兰溪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受伤后,姜某多次到厂里索要拖欠两个月的工资,并与厂方协商伤残赔偿事宜,但该厂负责人总是躲着不见,无奈之下,姜某求助于兰溪市总工会。今年6月,兰溪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接到投诉后,即着手调查。经查实,该企业确实存在违规问题(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劳动报酬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商,但未果。7月4日,兰溪市总工会向企业发出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因该企业业主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兰溪市总工会向劳动行政等部门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由劳动行政等部门对该企业依法查处。此案件后来得到省总工会、金华市总工会的高度关注。最终,姜某如愿领到拖欠两个月的工资。

  今年以来,兰溪市总工会劳动仲裁庭共开庭仲裁7件劳资纠纷,并就劳资双方因工资、工伤等劳动争议而组织调处12起,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2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帮助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下步,兰溪市总工会将依据《条例》监督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局系统工委发挥好组织作用,开展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并继续开展监督员业务培训,下步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并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在兰溪全市开展“监督四季行”活动(春季查劳动合同签订、夏季查劳动安全保障、秋季查社会保险费缴纳、冬季查工资报酬支付),切实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效性。

标签:兰溪 兰溪市 劳动法 工会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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