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决定在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江山市榜上有名。
根据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据悉,2017年,江山市围绕衢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内实现农村垃圾分类“三个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结合省美丽乡村现场会筹备工作,按照低成本、可复制、易操作、可坚持原则,借智、借力、借势、借鉴,强化科技引领、全民参与、长效管控,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和有效集中处理。截至目前,该市19个乡镇(街道)、226个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100%和77%,垃圾减量达近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