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跑出县市区“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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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017-08-22 09:35:14 来源: 温州日报 郑序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耕昨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等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基层经济发展,我市拟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着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就业能“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即将出台的不少政策措施具有温州地方特色。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创新方面,我市将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我市将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按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生创办并入驻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等的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在服务保障方面,我市各地将探索建立大学生驿站,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来温求职提供一定期限的相关服务,包括免费短期住宿、就业指导、岗前培训及岗位信息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贫困学生首次到温州就业的,在驿站进行登记后被我市企业聘用并缴纳社保的,凭来温择业时的路费票据,可给予个人一次性路费补贴。此外,专科毕业生也被纳入我市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据悉,全市各地还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统筹户籍、人社、人才、住房补贴和商事制度等政策,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集中落实高校毕业生来温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打造我市加强引才留才工作的新亮点。

标签:毕业 高校 补贴
编辑:王雅倩(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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