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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看贵州】法庭“进”景区 游客纠纷第一时间就地解决

2017-07-11 14:58:43 来源: 浙江在线 缪歌妮

  浙江在线7月6日讯(记者 缪歌妮) 7月6日,“多彩贵州有多彩”之“司法改革看贵州”网络主题宣传活动走进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巡回审判点。“在这里,游客可第一时间在景区就地解决纠纷。”审判点书记员钱禧曼说。

  在贵州全力推进“大旅游”发展的背景下,为充分发挥全省法院服务大局、服务大战略的职能作用,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首批在景区规模上档次、游客数量多、旅游纠纷易发的景点设置旅游法庭或旅游审判庭。

  2016年4月28日,位于遵义会议会址内的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巡回审判点正式挂牌运行,成为贵州省首批挂牌的旅游法庭之一。

  “一住户承租了遵义市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门面,后因百年老街改造,门面无法使用,双方因老街改造门面无法使用期间的租赁费用问题发生了分歧。”成立后不久,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的这个旅游审判庭巡回审判点就受理了一起投诉案件。

  “经过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不到5天时间,承租人便向遵义市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租赁费用。”副庭长夏冰说,双方矛盾的迅速化解,得益于旅游法庭“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的优势。

  “旅游法庭主要受理涉及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旅游交通、住宿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钱禧曼介绍,和普通法庭不一样的是,旅游法庭主要依法审理和化解游客维权案件以及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并根据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旅游纠纷的及时化解。

  “近年来,贵州旅游业发展迅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朱玉说,“旅游法庭的设立,对于优化旅游景点冶理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同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我省大旅游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釆取灵活多元化的审判组织形式,提升涉旅游纠纷审判质效,打造精品示范旅游法庭。目前,旅游法庭已体现出化解纠纷“快”、便民服务“全”、联动机制“活”等特点,并在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要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旅游法庭的职能作用。”钱禧曼说,旅游法庭切实维护游客“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的旅游秩序,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将为贵州“大旅游”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

标签:法庭 纠纷 贵州 旅游
编辑:缪歌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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