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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公安名义贴小广告 切勿模仿!扰乱公共秩序要受罚

2017-06-16 09:29:42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张钰苑

  “我家楼道里被‘公安’贴了宣传单,看到都不敢撕下来。”市民蒋先生日前向热线记者反映,一张带有民警形象以及“湖州市公安局提醒您”“公益广告请勿撕毁”等字样的小广告在小区内出现,希望党报热线能帮助核实情况。

  冒用公安名义小广告以假乱真

  蒋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小区楼道大门口被贴上了蓝白色的广告,十分醒目。“乍看挺像这么回事的,但我觉得公益宣传不至于贴在正大门上啊,不是有宣传栏吗?”等他走近再仔细一看,发现里面的内容涉及到了手机贷款,很不正规,“原本这类贷款广告都是偷偷摸摸,只在犄角旮旯里出现,没想到还有这么堂而皇之的。”

  记者看到,这张宣传单呈长方形,除了有典型的公安蓝白配色和警察卡通形象外,上半部分还印上了“湖州市公安局提醒您”“公益广告请勿撕毁”等文字。而下半部分则画风一变,写满了“手机贷款20分钟拿钱”“2000到8000元包下,只要你有苹果6以上的手机,不押手机,唯一要求手机号实名制3个月”等内容,并配上微信二维码。

  扰乱公共秩序张贴者面临处罚

  这些以假乱真的小广告会和公安机关有联系吗?采访中,有市民对此表示疑惑不解,也有人提出这明显是“挂羊头卖狗肉”,涉嫌违法。记者随后致电吴兴区朝阳派出所了解情况。民警明确表示,这是冒用公安机关名义张贴小广告,他们接到辖区群众举报,也赶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小广告里清楚地提供了联系方式,我们已经将这名违法人员杨某某抓获。”

  原来,今年5月,杨某某准备制作一些小广告在小区内张贴,又怕没人相信,还可能第一时间被人撕掉,于是就想到利用警用形象、标语来增加广告可信度,又通过微信找到了一家广告公司,一口气印了400多张,分别在湖城翠苑小区、红丰二社区等地张贴了40多张。

  切勿跟风模仿市民遇上可报警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假冒权威部门进行宣传的行为并非独此一家。有市民反映,湖城曾有人模仿交警“贴罚单”的方式来打广告,将部分车主吓得不轻。还有模仿水电天然气催费单等行为,虽然达到了吸引人眼球的目的,但也给市民日常生活增加了困扰。

  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第13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并且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而以上这些行为及广告内容极易误导群众,如果严重干扰了行政部门正常的执法秩序,损害政府机关的公众形象,可能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党报热线也在此提醒:对这类形式的“城市牛皮癣”,市民更要擦亮眼睛,预防诈骗,一经发现即可向公安部门举报,由警方依法查处。

标签:公安 广告 秩序
编辑:王斯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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