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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首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落户海宁华丰村

2017-06-16 08:14:44 来源: 嘉兴在线 通讯员 田舍郎 沈羽石 记者 李丹

  6月15日上午,嘉兴首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举行。当天,海宁市人民法院盐官人民法庭工作室正式入驻华丰村。

  “‘无讼村(社区)’是一种理念,它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指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全力预防纠纷出现,尽力减少诉讼发生;即使发生纠纷、案件,首先通过村(社区)与政法部门建立的共建关系,综合利用民间和官方资源,第一时间把社会矛盾的‘火星’扑灭在第一现场,最大程度降低矛盾的对抗度和负面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海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雨祥对“无讼”概念作了形象解读,指出要通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无讼村(社区)”。

  盐官法庭庭长周劲松介绍说,法庭干警将定期来到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指导与服务。盐官法庭一方面由当地党委牵头,通过综治维稳等工作平台,建立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信息通报、调处联动等工作制度,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提前介入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另一方面,将利用“无讼村(社区)”建设搭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和工作网络,强化对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揭牌仪式结束后,法庭在华丰村的巡回审判点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邀请村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现场观摩并参与案件调解。最终,案件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为全面支持“无讼村(社区)”建设工作,海宁法院制定了民事纠纷四级化讼制度,即设置基层调解组织、驻村工作室、人民法庭、专业审判庭及院领导等四级调解主体,在村(社区)提出请求且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逐级指导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化解;同时,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员额法官8名、司法辅助及其他人员34名,今年初以来已调解案件1240件,占可调撤案件比例达84.25%。

  “海宁法院在华丰村设立驻村(社区)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站点,成为法院干警和‘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等审判职能机制联系对接基层村(社区)和人民群众的最紧密桥梁和‘零距离’窗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最多跑一次’的便利司法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元芬表示,工作室将经常性指导协助村(社区)开展纠纷诉前调解,将“被动受理”转化为“主动疏导”,将“就案审理”转化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纠纷过滤功能和源头预防功能,将大部分纠纷化解于诉前,这与法院定纷止争、少讼息诉的目标完全一致。

标签:村 社区 工作 调解
编辑:徐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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