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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需求激增 你家孩子该上幼儿园了,入园难吗

2017-06-15 08:33:23 来源: 温州都市报 记者 吕进科 实习生 陈晓东

  “全面二孩”让幼儿园的需求进一步激增。资料图片

  上周,《代表在线》栏目报道了《温州如何补齐公办幼儿园“短板”》一文,受到读者及有关部门关注。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到鹿城、瓯海、永嘉等地作学前教育工作调研,督查我市学前教育规划布局、经费投入情况(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师资队伍建设状况以及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完成情况等。

  本期《代表在线》栏目记者就市民同样关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问题,进行采访分析——

  市民刘先生最近很“头疼”,他在瓯海中心区一处楼盘买了房子,虽然还没入住,但业主群讨论的幼儿园入学难题,很可能成为影响他以后入住意愿的主要原因。“小区有配套幼儿园,但还没有投用。经过业主了解,目前瓯海中心区已经招生的幼儿园只有一所,而民办幼儿园一所都没有。”刘先生担心的是,搬到这个小区之后,他的孩子能不能赶上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投用?

  配套幼儿园同步投用,孩子们才能就近入园

  今年1月份,瓯海一幼、三垟一幼正式开园。瓯海一幼是该区第一所区直属幼儿园,位于瓯海中心区华鸿中央城住宅小区,规模12个班。

  但该幼儿园并不在刘先生小区的配套范围内。刘先生说,如果按照目前的情况,自家孩子要送到新桥去上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该跟小区一起投用,这样幼儿就能就近入园。”

  除了刘先生,还有部分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此类问题,包括在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提出建议等。瓯海区相关部门在对网友“yxt1012”的回复中称,该区公办园占比低,不能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这主要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瓯海原先属于温州市郊,学前教育资源落后,随着瓯海区城市化水平的提升,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强烈,矛盾更加突出。

  不过,瓯海中心区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困境,很快将有所改观。记者从瓯海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该区有10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在建,其中中心区有2所。预计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这些幼儿园将陆续投用。相关人士表示,这10所公办园建成后,将增加学位3060个,完成量几乎达到30年来的总和(瓯海设县及改区至今,仅有13所公办幼儿园),该区学前教育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附近几个小区都无配套幼儿园,业主“望园兴叹”

  鹿城区荷花路附近几个小区的业主也有个“共同难题”——小区没有配建幼儿园,附近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又进不了,孩子只能送到较远的民办幼儿园。

  市民王凤(化名)家住市区莲花锦园,在此已居住10多年,女儿9岁,儿子2岁。当年女儿够年龄时,因为附近没有可以上的公办幼儿园,王凤想尽办法让女儿进了离家较远的另一所公办幼儿园。如今,眼看着明年9月份儿子也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困境再次摆在面前。

  王凤说,近年来莲花锦园很多业主的孩子,都只能选择离家较远的民办幼儿园。另一名无奈把孩子送到民办幼儿园就读的业主说,“民办幼儿园不仅价格贵,路程还远,孩子每天接送真的很不方便!”

  莲花锦园附近有莲花大厦、荷花锦园、荷花大厦、联合广场等几个小区。据这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处提供的数据,莲花锦园现有住户246户、莲花大厦现有住户460户,荷花锦园现有住户504户,荷花大厦现有住户272户,联合广场现有住户486户。也就是说,5个小区,近2000户住户。他们的情况类似——住宅区没有配套幼儿园。

   个别小区配套园挪作他用历史问题尚未较好解决

  去年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学前教育情况调研后就指出,一些地方幼儿园的设置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对幼儿园的布点等没有作出刚性要求,有个别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挪作他用的历史问题还没有较好的解决,社区配套情况不容乐观,难以就近入园。

  那么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设立有什么标准?规划部门表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根据一定的服务半径、居住人口综合考虑。根据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米~500米。

  而根据《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及瓯海区的幼儿园千人指标为30~35人/千人。即一千个居住人口当中,有30~35个幼儿需要上幼儿园。

  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目前,我市部分地区居住人口已经远远超过原先指标。也就是说,因为对居住人口的测算不足,这些地区需要建设的幼儿园数量也已经超过了原本的建设指标。

  根据测算,“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对幼儿园的需求也会进一步激增。我市不少地区人口增幅较大,如鹿城达119.9%、瓯海达72.37%、瑞安达62.05%,还有龙湾、洞头也出现了小幅的增长。市教育局预测,到2020年,全市3~5周岁在园幼儿总数将激增至41.2万人,年均新增2万多名。

  届时,这些幼儿会不会面临新一轮的入园难?

  有代表、委员认为,家门口有没有配套幼儿园,是未来几年有入园需求家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已建成住宅区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园的——补建、改建、新建

  近年来,我市在住宅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上下了“大功夫”,各项政策的出台、实施,表明了对学前教育改革的充分重视。2013年,我市发布了《温州市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配套幼儿园要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015年,我市实施《温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落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2016年,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分期建设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住宅小区时,配套的幼儿园应与住宅小区第一期同步规划、立项、建设和竣工移交。已建成的住宅区,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予以纠正。

  从进展情况看,鹿城、龙湾、瓯海三区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制度落实得较好,但还有部分地方推进效果不够理想。如苍南、平阳、泰顺等地,配套园移交量仍为零。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可喜的是今年瑞安、永嘉均有配套幼儿园移交。原先开发商舍不得把配套幼儿园交给政府办幼儿园,现在观念转变很大。如永嘉桥下某农房集聚住宅区,配套园建成后主动联络教育部门,要求办成公办园,他们说这样可提升住宅区品质。

  记者从教育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问题需各部门建立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尤其是规划、住建、发改、国土和教育部门要通力协作。从规划、立项、建设、验收到移交,不让一个环节出现疏漏。而现阶段正赶上温州“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好时机,这是解决住宅区配套园建设的绝好契机。

  新闻链接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摘录)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

  配套建设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居民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规定,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提出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幼儿园的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建设要求等内容。

  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地块,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划拨或者出让土地时,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有偿使用合同中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交付方式、产权归属等内容。

  第十四条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置换、购置、改造、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标签:幼儿园 需求 教育
编辑:赵佳青(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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