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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系列减税政策落地 “减税重锤”持续发力

2017-06-15 08:12:42 来源: 嘉兴在线 记者 张萌 通讯员 赵彦玮 于璐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推出“1+4+6”系列减税政策,包括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和6项到期政策延续执行,随着系列政策的落地推行,将持续推动我市企业减税负、降成本。

  简并税率

  实现“减税重锤”持续发力

  根据财税新政,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其中,涉及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等货物。这也意味着增值税由原来的四档税率简化为三档税率,即17%、11%和6%。税收档次的简化合并将会降低企业税负、激发活力,进一步达到增值税中性税收目标要求。

  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销售天然气为主要业务,一直以来,天然气的税率为13%,而在7月1日之后,其税率将降为11%。虽然其对应的进项税率也会相应降低,但是减税也势在必行。

  为了避免下游企业因为进项抵扣减少而可能导致的税负增加,此次通知明确,营改增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激励研发

  搭乘“政策优惠”科技列车

  “开办公司至今,我们企业能明显感觉到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和帮助,为我们减免了很多税款,让我们在更加宽松的创业环境下从事研发生产。”浙江耀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的科技型企业。成立第一年,公司用于研发费用上的支出约141.34万元,可加计扣除70.67万元,相当于直接减免税款17.67万元。

  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也就是说,如果浙江耀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按照最新国家标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去年在研发上的投入水平不变,其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将从70.67万元提升至106万元,显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动力更足了。

  2016年度,平湖企业共享受加计扣除3.41亿元,新政的推行,必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

  减半扩围

  送去“真金白银”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范围不断扩大,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浙江飞灵飞逊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服装设计、销售的企业,2016年度应纳所得税43.91万元,由于超过30万元的门槛,所以没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实际缴纳所得税近11万元。新政策出台后,如果今年与去年的利润额相当,就跨进减税门槛了,可减税6.7万元。

  2016年度平湖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1741户,实际受惠面达100%,累计减税1600余万元;减半政策的扩围,将进一步增加减税范围和减税金额。

  接下来,平湖市国税局将联合平湖市地税局,打造金牌讲师团,下乡镇、下企业、下协会,将“流动税校”开到大众身边,做好“1+4+6”系列减税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便民办税的春风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标签:减税 政策 企业
编辑:徐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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