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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落实主体责任打“组合拳”

2017-05-26 09:35:23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罗浩榕

  日前,路桥区教育局党委给予该局中层干部金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据悉,金某在前段时间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致行人伤亡,对事故负全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错误且被依法判刑。路桥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了解情况后,向该区教育局党委提出建议,要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该区教育局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遂作出上述处理。

  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及时的问责处分,这是路桥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一个缩影。路桥区委书记潘建华介绍,必须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党纪,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路桥“落地生根”,为路桥赶超发展、裂变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今年以来,路桥区强化担当,推动提高各级党委(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并不断细化责任目标,做到报告全覆盖、履职全留痕、监督全方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该区“落地生根”。

  “我们将持续抓好党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校姓党’,严守讲台纪律,打造‘红色学府’。”这是路桥区委党校党委向区纪委提交的2017年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当中的内容。从之前的抽取部分单位到今年全区10个镇(街道)和区级单位都要通过“书面报告+当面汇报”的形式向区纪委汇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据路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可见、可查、可考,区纪委统一印制《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全程纪实手册》,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详细记录履责情况,做到全程纪实。

  “我们还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强化监督,有针对性地反映派驻和监督单位的问题,做到全方位监督。”路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庞鑫培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路桥全区共组织正风肃纪检查2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处理8人,其中立案6起,党政纪处分6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41起,谈话函询23人,组织处理61人,纪律轻处分20人,纪律重处分2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处理占比80.2%。

标签:责任 路桥 处分
编辑:赵佳青(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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