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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释放改革红利 促进企业转变转型升级

2017-05-11 16:18:47 来源: 丽水日报 通讯员 张长青 王炳林

  “营改增给餐饮业带来了大利好。我们这家店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税率从5%降到3%,今年一季度的应税收入是149400元,缴纳增值税4482元,和以前缴纳营业税相比,少缴2988元,把省下来的钱投入到餐馆运营中,为顾客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服务!”青田县北海人家餐饮店老板邹元良激动地说。

  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丽水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减税明显,营改增带来的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外溢效应也逐步显现。

  为确保建筑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及甲供材、清包工项目可选择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公司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实际税负为2.91%,与营业税3%的税率相比,税负的的确确下降了。”丽水中盈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是我市众多营改增企业中的一个代表,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林达日前拿出一沓财务报表,现场算了一笔账。2017年1月至3月,该公司销售收入4738260元,应纳增值税额138007.55元,与应纳营业税额142147.80元相比,少缴税款4140.25元。

  全面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纷纷调整和改进了经营模式,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人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酒店管理的公司,在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等上涨的情况下,其经营利润还逐步攀升,规模也越做越大。该公司法人代表周丽忠坦言:“我们通过建立快速响应的供应链条,取得充分的进项抵扣发票,公司在购入的家具用具、水电费、农业初级产品外包给他人的服务以及购建的包括不动产在内的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进项凭证都能进行抵扣,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公司已抵扣进项税额138.46万元,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应抵扣进项税额的100%,税负从营改增前的5%降至目前的3.05%。”

  营改增推动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鞋类品牌企业,有高科技流水生产设备和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中心。“意尔康虽然不是营改增企业,但是全面推开营改增,打通上游下游企业的抵扣链条,增加我们企业的进项抵扣税额,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大大地提振了发展的信心。”据该公司董事长单志敏介绍,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要投资年产400万双鞋的工业园项目,其中厂房建设资金达1亿元,乘着营改增政策春风,仅此一项可抵扣增值税税款达1000万元。单志敏表示,营改增减税效应帮公司盘活了资金使用效率,让企业可以利用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投入以及产品和设备工艺的升级,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扎实推行营改增,实现改革红利落地到户,市国税局正深入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专家团队,主动上门送政策,手把手辅导业务操作。同时,建立答疑解惑热线和微信交流平台,及时处理纳税人咨询,帮助纳税人实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标签:改革红利 转变转型
编辑:吴焓焕(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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